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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诅咒”,焉能没人管

游客 2017-03-06 16:21:26    200962 次浏览

上周末,北京青年报报道,有网友在网络商城中发现,有一些自称“道观”、“法师”的商家,在网上售卖各种“诅咒法术”,并称会提供“作法”的现场视频。该报记者调查发现,确实有一些号称售卖“诅咒”的商家,出售包括“符咒”和现场“作法”的“商品或服务”,单价从20元到2000元不等。“诅咒”需要由买家提供被“诅咒”者的生日、名字或者照片,有些“符咒”销量过千,有些商家还表示“无效退款”。

从这些兜售“诅咒”的卖家提供的服务内容看,有些真让人有点不寒而栗。比如,一名自称来自香港的“天师”在其店铺里出售多种“咒术”,其中销售量最多的为一款“巫术诅咒娃娃、降头惩罚、化解恶人、打小人、扎小人符”的商品,网络商城的数据显示其月销售额为1115笔。商家在商品介绍中称,该商品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操作,轻者处处倒霉不顺,受人排挤,重者身染疾病,飞来横祸,具体需要什么效果,可以定制操作”。该店提供的“诅咒”项目包括拆散情侣、夫妻离婚、挽回感情、扰乱人心、令人失眠等。另有商家称可以令被“下咒”者“车祸而亡,必死难逃”。

动不动就让人死?这些所谓“法师”售卖的“诅咒”分明就是一个囚徒困境:如果这法术管用,被下咒的人真死了,下单的买家某种程度上就是凶手,敢问“‘法师’你的良心不会痛吗”?如果这法术不管用,买家却还信以为真,其潜台词不就是谁下单谁交“智商税”吗?在这样让买家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之后,他们还假惺惺提供“无效退款”这种售后。看上去这不靠谱的“道观”或者“法师”还挺有诚信。不过,有关专家明确表示,“诅咒”不但不是道教的一部分,甚至不是宗教的一部分,只能算是一种“巫术”,完全没有科学依据。所以,再有诚信的骗子也是骗子。

自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以来,一些过去上不得台面,只能流窜于见不得光的角落的“大仙”、“法师”忽然摇身一变,借助网络平台开始走高科技路线。他们不必再风闻城管二字就拔腿而逃,而是利用互联网监管的漏洞,在电脑后面把自己包装成半仙之体,甚至有些还土洋结合,搞了点西洋的星座之说或者南洋的降头之术,传播封建迷信不说,甚至涉嫌诈骗钱财和教唆犯罪。

在我们上下几千年的历史中,这样的“巫蛊之术”从来都是打击对象。汉武帝的皇后陈阿娇就是因为“惑于巫祝”才被废黜。就算是不懂历史,前些年大行其道的“宫斗剧”里,嫔妃“扎小人”一旦被发现也是重罪。如今科学昌明,焉能连古人的见识都不如。

诚然,针对这种利用人们愚昧无知、借封建迷信敛财的情况,一方面要加强科学教育,普及文化常识,另一方面,也需要互联网管理部门乃至工商等执法部门高度重视此事,及时出击、重拳整治,防止谬种流传。毕竟,《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早有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既然有法可依,则一定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方能扬清激浊,还互联网世界一片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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