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启明
2月27日,在2017年度打假工作交流会上,阿里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公布了最新治理假货数据。其中,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共排查出4495个销售额远大于起刑点的制售假线索,但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比例不足1%。
“制假售假成本太低,是当下社会假货困境的最重要因素。只有让制假售假庞大链条上的每一个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才是中国从世界工厂走向自主创新,引领未来发展的可行之路和必经之路。”郑俊芳认为这才是治理假货的症结所在。
郑俊芳用“雾霾”和来形容与假货的战争。线下假货源源不断地从小作坊、黑工厂中产出,像雾霾一样从四面八方袭来,阿里巴巴只能持续不断投入高昂的人力物力以识别拦截假货。
但企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发现问题、下架商品、向执法机关报送线索,然后等待处理,而立案、进入司法程序和量刑判决的过程更加漫长和艰难,最终受到应有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少之又少。
“阿里每年投入2000人、花费超过10亿元打假,并配合公安机关执法,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的过宽、模糊和难以执行,最终很多犯罪分子能逃脱刑罚”,郑俊芳说,“根治假货亟待严格执法、加重刑罚,否则打假就像个筛子,违法犯罪的人笑死、痛恨假货的人急死、执法办案人员累死、消费者哭死。”
除了自身投入大量的技术,人力和资金外,阿里巴巴还联动了社会力量一起打假。就在去年7月1日,阿里巴巴发布了全球首个打假系统“权利人共建平台”,旨在与品牌方携手共治,积极处理假货、知识产权侵犯、恶意投诉等行业难题。
法学专家认为,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存在过时、过宽、模糊和难以执行的缺陷,要根治制售假问题,必须改善立法、严格执法并加重刑罚力度,让制售假货者付出应有代价。
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中对于假货的规范散落在多部法律中。《刑法》对制假售假者的立案标准是售假金额必须达到5万以上;《产品质量法》中对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处以没收违法产品,并处以货值3倍以下罚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打假亦有涉及,但侧重于对消费者的补偿。
《产品质量法》诞生于1993年,其中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时间过去了24年,罚款标准仍停留在5万元标准。相比制售假者获得的暴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比较,我国对制假售假的刑罚力度过小。以美国为例,联邦法律规定:制假售假初犯者将面临10年以上的监禁,重犯者将面临20年以上监禁和500万美元的罚款,因假货造成死亡后果的个人将会被终生监禁。而对于公司处罚就更加严厉,罚金高达1500万美元。
“对于假货泛滥的问题,完善法律制度是一方面,更关键的是执法机构去严格执法,将现有的行政和刑事处罚落实到底。”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教授表示。
浙江大学刑法研究所执行所长高艳东认为,形成合力,多方参与,打造立体打假机制。打假不能是公安机关一个部门的事情,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社会机构、商业平台、消费者等各方都要参与其中,最重要的是让打假成为全民的共识并积极参与其中,这样立体的治理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假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