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金某冒充网络借贷平台工作人员,谎称帮大学生贷款后,可以在后台取消账单,返百分之十的提成,共骗取8名大学生的财物十多万元。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对金某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27岁的女子金某,大学毕业后无正当工作,便打起了冒充网络借贷平台工作人员诈骗借贷大学生钱财的念头。金某在QQ上认识了一江苏大学生马某,冒充是借贷平台的工作人员,谎称其可以介绍人刷单并返给其百分之十的提成,然后在后台取消账单。
在骗取马某的信任后,让马某先后用身份证在网上下载两个借贷平台,注册账号,分别申请贷款3000和800元。后金某要了马某的账号和登录密码,称帮马某从后台取消订单。当马某把贷款3800元提现到了自己的储蓄卡内,再通过支付宝将其转到金某的银行卡后,金某给马某发了380元钱的红包,称是贷款提成。同时,金某又用同样手法骗取王某等7名江苏大学生贷款现金148894元。金某用骗来的现金为自己还欠款、买手机和化妆品等。接到被害人报案后,公案机关经过侦查,将金某抓获归案。
办案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借贷平台的工作人员,称刷单后会在后台取消账单,返百分之十的提成,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现在的诈骗分子花样百出,手段层出不穷,同时互联网具有虚拟性,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学生:一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谨防因贪图小便宜而陷入诈骗分子的陷阱;二是对于网上进行的金钱交易,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