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2月20日格力电器(000651.SZ)宣布与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银隆)签署200亿元合作协议一天之后,该合作就遭到了深交所发出关注函。
昨日晚间,深交所发函要求格力电器就合作相关内容进行风险分析,并补充信批内容。此外,对于2017年格力电器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地点,深交所也表示了质疑。
“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
尽管董明珠早已经想将格力电器和珠海银隆两家公司进行“联姻”,但这一想法直到今年才得以实现。
今年2月20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其和珠海银隆已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智能装备、模具、铸造、汽车空调、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进行合作。以一个年度为一个周期,相互的优先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然而,仅过一天之后,格力电器发布的上述公告,就收到了深交所发出的关注函。
根据昨日深交所发布的公告函,深交所要求格力就合作相关内容进行风险分析,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进一步解释信批及合规问题。
南都记者注意到,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格力电器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表格形式补充披露本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此外,深交所还进一步要求,表格内容至少包括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定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和上年发生金额等内容。
深交所还进一步就2016年和2017年格力电器与珠海银隆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定价依据提出进一步分析和说明要求。深交所函中表示,格力电器需要从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角度,具体分析该关联交易完成后对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
股东大会地点遭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在昨日深交所发出的关注函中,深交所还对格力电器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进行了相关质疑。
南都记者查阅公告发现,此前格力电器公告披露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址为北京东城区酒店,而这和格力电器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大会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公司会议室明显不符。
对此,深交所要求格力电器说明2017年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并要求说明后续拟采取措施。
旁观
格力电器曾多次收到关注函
据南都记者了解,这并非格力电器第一次因与珠海银隆合作等相关事宜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在过去不久的2016年,因市场频频传出格力电器拟收购珠海银隆一事,为此,深交所多次发出关注函,当时,格力电器收购珠海银隆一事因格力电器股东大会未能通过,收购方案流产。截至昨日收盘,东方财富数据显示,格力电器股价报收28.24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