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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普遍服务》新标准将于3月1日施行 3月1日起邮政包裹将投递到户

游客 2017-02-22 09:47:08    201111 次浏览

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21日,就新标准的服务要求、支持责任等方面内容,国家邮政局进行了解读。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司长马旭林表示,修订后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大幅提升,包裹投递不仅更快了,而且也将投递到户,更加方便用户。

马旭林介绍,新标准明确,明显提升邮件全程时限。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的最长时限分别由现行标准的9天、15天,缩短到7天、8天,提升了22.2%、46.7%;包裹和印刷品的全程时限,在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分别由原来的15天和20天,缩短到8天和9天,比现行标准分别提高了46.7%和55.5%。同时,针对同城和省内邮件包裹占比越来越大且用户用邮需求不断上升的趋势,新标准增加了同城和省内邮件时限标准,弥补了该项空白。

另一个显著变化是新标准改进了邮政包裹投递方式,规定包裹由投递包裹领取通知单改为按址投递包裹实物。马旭林介绍,城市包裹全部按址投递,农村地区(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乡、镇其他地区)5公斤以下包裹按址投递到户或投递到村邮站,5公斤以上包裹可投递领取通知单。

同时,新标准对邮政服务提出了新要求,也明确了有关方面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的责任。比如规定每个县级行政区内应至少有一个开办国际及港澳台邮件业务的邮政营业场所,每个乡、镇应至少有一个提供包裹领取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明确未设置村邮站行政村的邮件接收主体,即由村民委员会代为接收邮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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