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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称税收裁决违背欧盟宪章基本权利

游客 2017-02-21 07:12:52    200964 次浏览

据《金融时报》报道,苹果称欧盟委员会要求其向爱尔兰补缴130亿欧元(约合138亿美元)税款,违背了自己确定的“享受善政权利”这一基本权利。这是该公司在针对欧盟委员会结论的上诉中提出的14条“抗辩”中的一条。欧盟委员会认为,都柏林在11年里给予苹果的税收优惠构成非法国家补贴。

周一欧洲法院公布了这些抗辩理由,这起案件可能成为该卢森堡特别法庭审理的最大反竞争案件之一。苹果提出两个主要理由挑战欧盟调查的公平性,坚持认为布鲁塞尔在解释爱尔兰法律和计算苹果利润的方法上犯了根本性错误。具体地说,抗辩书称欧盟委员会“违反法律确定性和不溯及既往等原则”,未进行“尽责和公正调查”,违背了欧盟的《基本权利宪章》。

这家iPhone制造商称,欧盟委员会未拿出裁决的理由,侵犯了该公司按照宪章应获得的“享受善政权利”,该项权利用于保障公正、公平和及时处理。一位在布鲁塞尔的苹果批评人士称,使用“基本权利”来辩护是“非常滑稽的”。德国绿党欧洲议会避税问题委员会议员斯文·杰哥德(Sven Giegold)称:“获得税收补贴不存在人权问题,即使是苹果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苹果其他抗辩理由有多项与所谓的委员会误解爱尔兰税法,对公司如何将利润归入美国总部提供“自相矛盾”和缺乏调查评估有关。律师称,苹果相对试验性的辩护范围很广,布鲁塞尔在此案将面临不同寻常的考验。Jones Day合伙人菲利普·沃纳(Philipp Werner)称:“委员会的税收裁决案是新颖的事物,因此抗辩也很新颖。”

欧盟竞争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驳斥了有关国家补贴规则是随意和未检验过的主张,指出欧盟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挑战过企业税筹划。最近在爱尔兰进行演讲时,她表示跨国企业“超越了积极税收计划”的范围。苹果在爱尔兰有两家公司—苹果国际销售和苹果欧洲业务部—有权在北美和南美之外生产销售产品,但多数利润被总部拿走,未被考虑为爱尔兰居住纳税人,因此税率很低。

苹果认为,利润应在知识产权创造地美国征税,但利润没有转回美国,所有不需要纳税。然而欧盟委员会认为,爱尔兰税法人为地将苹果1991-2007年期间的税率降低至欧洲利润的1%。爱尔兰政府也对欧盟委员会的裁决进行上诉,其理由与苹果逻辑一致。

欧盟委员会表示将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苹果重审1月的声明,称自己在全球纳税的税率为26%。法庭将在夏天过后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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