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通自媒体账号发表文章,但如果内容不够严谨的话,很容易给自己惹来麻烦。
前段时间,郑州一加公司的编辑小冯在今日头条上发了一篇文章, 没想到给他带来了天大的麻烦。
据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几天前,郑州的小冯接到一封从浙江杭州寄来的邮件,打开以后,小冯顿时就懵了。
传票是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寄来的,原告是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被告正是小冯。
淘宝公司怎么会和小冯打起官司呢?原来,去年11月份,他在今日头条上转发了一篇人民日报曝光天猫不合格产品的文章,但却把“天猫”改成了“淘宝”,这份起诉书上主要针对的正是小冯所起的文章标题。
小冯告诉记者,这篇文章在发布后16个小时,因为侵权就被网络平台删除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在几个月后收到传票。
小冯说:起诉书上把我这篇文章定义的非常严重,恶意刻意诋毁,断章取义误导社会公众,它把这个帽子扣的非常大。
对于小冯的遭遇,以及一千多万的索赔到底是什么样的法律依据,律师黄琨是这样解释的。小冯认为自己根据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提出了对淘宝这样一个的批评。但是毕竟基础事实弄错了,在这种情况下,他对于淘宝公司而言,确实是构成了一个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一个法律责任。
黄律师说:但是对于淘宝公司所主张的一千万元,这样的一个损害赔偿的要求,淘宝公司要加以证明的,(索赔)方式在合法的基础上也得有一定的合理性。
律师说:小冯也好,其他老百姓也好,你在网上发表言论,一定要恪守基本的原则。否则的话,你会给自己惹来麻烦,甚至会真实的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