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哲
据媒体报道,在武汉东湖景区,一批共享单车入驻还不到两月,就被保安丢到沟里。之后,景区物业公司致歉的同时,称共享单车影响了景区的经营秩序。
共享单车风靡各大城市,成为一款现象级的产品,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但共享单车也引爆了关于国民素质和城市管理的话题,近期发生在共享单车身上的“素质乱象”不可谓少,故意破坏、私自上锁、乱停乱放、车座插针、据为己有,等等。人们在争论,这到底是素质问题,还是规则问题。
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共享单车的成败,最终由市场说了算。共享单车有“共享经济”的光环加持,媒体热炒,资本热捧,无形之中让城市管理者投鼠忌器。但共享单车只是起了一个好名字,与共享经济没什么关系,甚至南辕北辙。“共享”旨在盘活闲置的存量资源,共享单车则是增加了大量的闲置资源,对于它是否“浪费”的争议愈演愈烈。如果一种商业模式,本身就存在着引诱浪费的气质,素质问题就是一个难解的鸡生蛋、蛋生鸡故事。
或许,共享单车蕴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这个是投资人和创业者的“家事”,然而越到最后,人们发现这首先是个公共议题,不解决它的公共性,商业价值就如同空中楼阁,因为共享单车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外部性,存在着企业受益、社会买单的溢出成本,这可是市场失灵的三大表现之一。
矫正外部性,让隐性成本显性化,是政府的公共责任。通过宣传教育和制度设计,建立起有约束力的社会信用体系,让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成为刚性的规则。规则松弛,就会放纵人们的欲望,所以讨论的重心不在道德审判,而在制度供给。之于共享单车,政府应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梳理路权,建立友好的城市骑车环境,使得共享单车的出行有章可循、有规可守、有法可依。
同样,因为共享单车的外部性,企业自然无法独善其身。被熊彼特解释为“创造性破坏”的创新,往往冲击现有秩序,这是毫无疑问的。创新与秩序,总是相爱相杀,经过反复博弈和调试,最后达成新的均衡。共享单车一方面增加人们出行的便利性,但另一方面也造成道路秩序的混乱。互联网企业,野蛮生长的基因异常强悍,在跑马圈地冲规模拼流量的起步阶段,无暇或无视公共秩序的外部性成本,一味地赖“这一届国民素质不行”是不明智的,也是走不长远的。就像电商和快递企业不能在电动三轮车违章乱象上失语一样,法不责众不能成为护身符。共享单车企业,也需要重新设计竞争规则,增加公共性。
新秩序的重建过程中,企业不能只做一个旁观者。共享单车这门生意,是家事,也是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