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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启用最高级别信息透明机制?

游客 2017-02-17 10:03:11    201053 次浏览

刚刚开年,网贷P2P行业就“勒紧了裤腰带”。本周,广东省金融办一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释放出多个信号,让深圳业界坐立不安。南都记者注意到,近30条细则形成了空前的高压线,整体上对信息披露要求更加严苛,也强化了投资者教育,对平台属地化管理要求提高,并对网贷信息中介机构资质认定提出实质性要求。实施细则几乎都能接地气,也让风雨飘摇的深圳网贷行业步入新的分水岭。

来自第三方机构的调研数据,佐证了深圳网贷行业并不乐观。网贷之家昨日向南都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1月底深圳市正常运营的平台数为338家,较上月减少9家平台。深圳停业及问题平台也达到了9家,其中跑路类型问题平台3家,提现困难4家,停业、转型各1家。

1月份受春节假期影响,深圳的行业整体成交量下降了一成左右,网贷综合收益率也下降到几乎历史最低的9 .63%,而深圳的活跃投资人数、活跃借款人数分别为61.05人、8.37万人,也是环比下滑。

实际上新的细则对于各路网贷平台来说,最大意义是如何明确地拥抱监管。不过,信息披露的严厉措施可能成为深圳网贷平台今后存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按照细则,网络借贷将有信息披露明确的时间表:P2P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建立业务活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其中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应当在本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进行披露,鼓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主动、及时、准确披露主要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详细信息等。P2P还应当将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在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并供社会公众查阅。

南都记者注意到,由于深圳在互联网金融的江湖地位,这份省级细则给深圳留下操作空间。征求意见稿第26条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暂行办法》,参照该实施细则制定深圳市实施细则。业内人士认为,这等于给深圳的区域监管留出空间,在深圳地区的具体政策出台之前,各平台合规化的步伐不能停止只能加快。

合时代C E O李瀚波:

阳光才是P 2P最好的防腐剂

征求意见稿对于平台的透明化建设做出很多明确要求,信息透明化监管严格。像一般信息报送、重大风险信息报送、年度审计等,其实是参考了《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证券法》第66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监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对网贷机构的信息披露延续了上述要求,意味着P 2P行业已经启用了最高级别的信息透明机制。

作为全国拥有最多网贷平台的城市,在新年一开年就首发省级监管细则,意味着P2P平台的监管进程正在加快。但另一方面也表明深圳的监管难度和强度相对较大,既需要保持行业一定的创新空间,又需要稳步化解行业风险。阳光才是P2P最好的防腐剂,如果每个平台的一举一动都受到公众监督,网贷会迎来一个良性发展期,行业声誉也将得到修复。

P P m oney理财C E O胡新:

透明化是今年行业的重要命题

透明化是今年行业的重要命题。今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必须及时在官方网站显著位置披露所撮合借贷项目等经营管理信息,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各类报告。目前多数网贷机构强调互联网运营,但该细则重点强调金融因素重要性,要求重视金融风险,更接地气。

不愿具名的业内观察人士:

信息透明化是利好也是危机

深圳的平台数量虽然全国最多,但其中不少是“小而美”和“小而杂”,具备国资系或上市系“根正苗红”背景的很少,很多小机构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的缝隙之间游刃有余。在信息透明化上大做文章,是最大的利好,也是最大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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