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电信诈骗来钱快?小心受严惩!

游客 2017-02-16 10:37:28    201196 次浏览

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愈发猖獗,呈现出团伙作案的趋势。为严厉打击这类犯罪,国家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前不久,越秀法院依据新司法解释宣判了两起电信诈骗案件,被告人最高被处以十年有期徒刑,为贪图“快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新司法解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电信诈骗即使诈骗数额不大或者诈骗数额难以查清,群发5千条电信诈骗短信也构成诈骗罪,群发数量达到5万条以上的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即使参与犯罪时间短,但因使用伪基站在数小时内即可发送数万条诈骗短信,故仍极容易就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售卖虚假10086域名、使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开车搭载同伙兜转发射,还是盗取被害人银行卡信息后套现消费,都属于电信诈骗的共犯,构成诈骗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心存侥幸,走上电信诈骗的不归路。

内容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