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
还是直播平台来钱快!最近,有媒体报道称,一些直播平台、经纪公司、主播三方合谋,从普通网民观众身上“套利”。比如,上海一个13岁的小女孩偷偷用妈妈手机给网络主播打赏,2个月花掉妈妈银行卡里的25万元存款。此前更有媒体曝光,有人挪用360多万元公款“刷礼物”。
对很多人来讲,没接触过直播,就很难想象打赏也能挣钱;接触过直播,也未必能了解打赏的疯狂程度。但事实上,直播就是这样一门稳赚不赔的好生意,粉丝疯狂刷的礼物,都可换成真金白银,主播、平台分成享用。这里有一组数据:对于顶尖主播来说,月入百万不是梦,单以校园主播而论,前50名月均收入已达20万元;对于平台来说,“直播元年”可能是最好的形容,过去一年资本踊跃入局,平台已经超过200多家。
观众、主播和平台,是直播产业链的三大构成,如果把主播比作发动机,观众才是掏钱加油的关键角色。问题是,观众为什么买单?原因在于直播切中了窥私心理,很多人有表达欲,更多人有窥私欲;很多人有造星梦,而更多人要存在感。大数据分析,直播标配基本上都是“美女 聊天 卖萌”,有颜值就够用了。为什么?因为她们是秀场明星,和明星搭线联系,刷礼物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百万人观看下,主播独独青睐于你,这存在感够不够强?
正是因为一切“向钱看齐”,才有了那么多直播乱象,其中,打色情的擦边球是流量之王。有媒体报道,存在很多地下色播平台,专门出没于深更半夜,被查处后就换个名字重新入市。在一些正规平台上,要坚决跟色情告别也并非易事。一来大多数主播懂得撩拨之术,步步为营作暗示,以自己的联系方式为卖点;二来大多数平台还在分食市场,对一些擦边球行为带来的流量之巨,有时候抵不住诱惑。所以在很多时候,直播乱象不光是主播“向钱看”的原因,还有平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原因。
可见,如果要规制直播乱象,关键是要向主播和平台开刀。首当其冲者就是主播,但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对主播的判例不仅少,而且处罚力度有限,以涉黄主播为例,常见处罚就是判几个月,罚点钱了事。再就是直播平台,主体责任还是很不明确,主播出了事,平台却安然无恙,顶多被约谈整改,当再次面对流量生意,很难说能把持住。所以,需要一再强调互联网“红旗原则”:如果违规传播事实显而易见,像红旗一样飘扬,网络服务商就不能视而不见,必须要承担起主体责任来。
过去的2016年,多部门认识到这个关键原因,因此要求平台要获得多个资质和许可,意从准入上审核把关。但效果如何呢?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为例,拿到的不过几家。准入的另一面是退出,最好采用的当然是“黑名单制度”,但从目前来看,一些平台被整治后无所顾忌,甚至买个服务器摇身一变,担责甚微。明确主体责任的前提是明确担责成本,如果对于平台记分扣分,纳入信用名单,采用一票否决,它们还敢这样玩火吗?
关键的问题在于,直播如果只“向钱看”,也会产生太多无营养内容,它和违规内容其实是一体两面的。如果要避免直播经济沦为泡沫经济,关键在于提升其内容质量、深耕平台与服务方式,这才是平台的“一亩三分地”。因此,对于政府来讲,如何引导平台转型才是个大问题,很考验职能部门的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