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发布公告称,本公司一直与相关美国政府部门保持合作,积极沟通,以寻求最终解决该等公告披露的调查事项。目前,本公司与美国商务部、司法部、财政部正在就和解事宜进行磋商,相关和解事宜预期会涉及相关美国政府部门对本公司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等美国法律项下的相关责任)。相关和解事宜尚有不确定性,可能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重要影响。
中兴通讯11月18日公告美国商务部对该公司实施出口限制措施决定的最新进展称,公司获悉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已作出进一步裁定,将临时普通许可延期至2017年2月27日(美国时间),该裁定自2016年11月18日(美国时间)起生效。
此前2016年3月,美国商务部认为中兴通讯违反美国政府对伊朗施加的出口禁令,因此将对这家设备制造商实施出口限制。
据了解,令美国商务部发出禁令的导火索来自于一则买卖合同。
长期以来,美国政府针对伊朗一直执行高科技产品出口禁运令。美商务部对中兴的调查,关注焦点在于中兴在购买了美国产品后是否将这些产品运往伊朗,从而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政策。
2012年有媒体报道称,美国商务部调查发现,中兴公司与伊朗最大的电信运营商签署了总值数百万美元的电脑软件和硬件产品合同,这些产品来自一些美国知名科技公司,中兴这一举措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高科技产品出口禁令。但包括、、、、戴尔以及其它一些美国厂商纷纷表示对此合同并不知情。
当时中兴公司曾作出回应,称该公司将“限制”其在伊朗的业务;随后再度发表声明称:“未来中兴公司在伊朗将不再发展新客户,并对现有客户的业务活动做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