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李晗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出租车司机李某打车过程中发现克隆出租车绕路,于是谎称自己是警察执法查黑车,敲诈司机1.5万元。法晚记者上午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获悉,李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
李某曾因诈骗罪被两次判过刑,出狱后在某车队担任司机。一天晚上饭后,他和一名同事拦了一辆出租车打车回单位。行驶过程中,李某发现司机刘某故意绕路,车上的监督卡没有司机姓名,于是他拿手机扫描监督卡上的二维码,发现没有司机信息,于是确定该车是克隆出租车。
李某当即告诉刘某靠边停车,停车后他立即拉下该车的手刹并拔下了车钥匙。李某下车后告诉刘某,他是北京交通执法总队六分队的队长,要么报警要么私了,如果公了他要扣押车辆并拘留司机,私了要给他1.5万元。
十几分钟后,刘某朋友联系李某表示愿意私了,并让李某在一家夜总会等待,并先行给予了李某5000元,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剩余的1万元。因刘某朋友报警,李某在第二天取钱的途中被警方抓获。5000元中的3500元已经被李某消费,剩余1500元被起获并发还刘某。
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庭审过程中,李某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虚构警察身份并以扣车拘留相威胁,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考虑到李某因为诈骗被两次判刑,不思悔改再犯本罪,而且其冒充警察敲诈勒索,社会影响恶劣,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文中人物均系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