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正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采取技术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时间和单日累计时间,禁止未成年人每日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2月6日截止征求。(2月5日《新京报》)
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正当利益,呵护其健康成长,不仅是国家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而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人们对网络的运用和依赖程度越来越深。与之相伴的是,很多未成年人成了网游控、手机控,身陷其中不能自拔,因此,完全应当要求网游提供者采取技术手段,避免未成年人沉湎其中。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好奇心较强,常常迷恋于网络游戏。特别是一些中小学生,对网游和手游的熟练程度甚至超过成年人。但由于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辨别能力较差,尚难果断地拒绝诱惑,正确对待能给其带来欢乐的网游。其结果是,一些未成年人不仅因沉湎于网游而过度地挥霍父母的钱财,更可能难以自拔,以致误入歧途,引发暴力倾向,损害身心健康,荒废学业。如据媒体报道,2015年6月份,青岛一7岁男孩因玩微信游戏,短短22天花费了3324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