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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案入选2016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治事例

游客 2017-01-09 18:10:53    201067 次浏览

快播案入选2016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治事例

快播案

原标题:快播案入选2016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治事例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讯(记者李淼)1月8日,2016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治事例在京发布。

本次活动由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与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办,这已是主办方连续6年发布年度十大传媒法治事例。

经过推荐、初选、决选三个阶段,评审专家从900个传媒法治事例中按照其影响和价值,最终确定了2016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治事例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网络安全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文化部等部门加强网络直播监管,证监会处罚3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快播公司及王欣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走廊医生”兰越峰诉王志安、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典型案例,天下霸唱诉电影《九层妖塔》制作方中影公司和陆川著作权纠纷案,腾讯公司诉易联伟达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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