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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诚信“互联网+募捐”沦为“互联网+欺骗”

游客 2017-01-08 09:41:14    200798 次浏览

1月7日消息,2016年11月29日,钟先生的儿子小博被确诊为侵袭性纤维瘤,有北京一家医院表示可以手术,手术费需五十万元左右。12月31日晚,钟先生在某爱心筹款平台发起网络募捐。然而筹款过程中,钟先生被曝出有3套房产,平时也很少关爱儿子。面对质疑,钟先生只得关闭捐款通道,已筹金额停在13.7万元。2017年1月4日下午,钟先生向记者承认,确实有3套房子。其中位于四川内江资中的一套是个老房子,准备留给父母住。位于成都的一套是办的按揭,另一套是在天府新区买的期房,都很难变现。

新闻中的钟先生虽然没有虚构病情,但依然属于无诚信、虚构困境的行为。具体来看,虽然其称已借了10万元外债,但这并不能否认家中有3套房的事实。房屋留给家人也好,难以变现也罢,都表明募捐者并不像募捐信息中描述的那样:陷入了困境。按照人们的传统观念,遇到困难,首先应该是自食其力,不到万不得已不宜向公众求助,也就是说,求助者应按照自己、亲属、朋友、公众的先后顺序寻求帮助。而这位钟先生通过网络骗取网友的慈善爱心,获取了并非最为迫切的善款,显然是对公众善心的恶意透支,这就好比有房有车却装扮成缺胳膊少腿的行乞者一样,让人有所不齿。

从具体新闻说开去,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募捐,求助人或受益人都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报告自己的困境及所需费用,并妥善使用善款。任何突破这一底线的行为都是对慈善事业的伤害,更有可能触犯法律。而因虚构事实骗取网友善款而被判处刑罚的事件已有先例,这是对网络募捐平台及求助者的最好警示。

在人们对互联网越来越依赖的背景下,“互联网 募捐”可以让求助信息广泛传播,进而在更短时间内募集到更多善款,其积极意义毋庸讳言。但是,不能否认,现实中一些夸大病情、虚构困境等无视诚实信用的募捐行为,也在不断消磨着人们的爱心和网络慈善的公信力。因此,要想让“互联网 募捐”更透明、更取信于民,就必须强化募捐人如实陈述困境的基本诚信义务,并要求募捐平台对此承担监管和保证责任。

特别是对于募捐平台来说,作用尤其重要。募捐信息由其发布并广为传播,资金流向由其掌控,募捐资料、募捐方案由其审核,甚至还要抽取一定管理费。因此,理应负有更大的监管责任。具体而言,应要求求助者毫无保留地公布其困难信息、家庭财产状况、拟募捐金额、资金使用情况,并对真实性负责。不能有选择地仅渲染悲惨状况,而故意对类似“家有3套房”这样的关键信息避而不谈。试想,假如钟先生在募捐信息中附带陈述了“家有3套房”的事实,那么还会引起捐款网友如此气愤吗?

总之,缺少诚实信用,“互联网 募捐”就会沦为“互联网 欺骗”。募捐平台必须对募捐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承担监管及保证责任,并审核善款使用情况。否则,应追究募捐者返还善款的民事责任乃至诈骗的刑事责任。募捐平台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互联网 募捐”的道德风险,让“伪困难者”现形,让善款资助真正的需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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