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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公司要求员工必须使用国产手机 违者扣绩效

游客 2017-01-04 10:11:49    201241 次浏览

在工作区域不能使用进口手机,只能用国产手机?几天前,位于佛山顺德的广东长鹿集团公司总经办下了一份通知,要求全体员工在园区范围内,一律只允许使用国产品牌手机,违反者要接受行政处分。对于这个决定,员工有赞有弹。法律界人士认为,公司可以提倡员工用国产手机,但不宜强制,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引导员工用国货。

“爱国通知”引发争议

记者了解到,长鹿集团有员工约2500人。前几天,集团总经办下发了一份《关于在我司范围内只允许使用国产品牌手机的通知》,送达了各部门。记者看到,通知内容大致如下:随着国产品牌智能手机发展的日新月异,在功能、质量、技术等方面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相对其他外国品牌手机有更高的性价比,为支持民族企业的发展,现作如下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员工在我司范围内一律只允许使用国产品牌手机;公司采购中,如采购手机用于公司内部用途,一律只允许采购国产品牌手机。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招聘时,必须把此规定告知拟录用人员。违反规定者,第一次给予书面提示行政处分,扣月绩效分10分,并责令2天内整改;第二次给予警告行政处分,扣月绩效分50分;第三次给予记大过行政处分,扣月绩效分150分。

佛山一公司要求员工必须使用国产手机 违者扣绩效

员工使用的国产手机

通知下发后,在长鹿集团内部引起众多争议。赞成者大多支持老板的“爱国”之心;反对者则认为,老板爱国无可厚非,但不应当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到员工身上。

长鹿总经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洋品牌不对等的资金实力面前,在国民国货意识日益淡漠下,无数的民族品牌消失在中华大地。在全球化时代,正确的国货意识,关乎国家强盛。“长鹿出台规定目的就是用这种最真、最直、最有力的爱国方式,支持国货。越多的中国人购买国货,民族企业就会创造更好的国货。”

他表示,这份“爱国通知”不管引发多少争议,是否有员工抵触,都会继续执行下去。

律师认为员工有个人选择权

记者日前在长鹿集团旗下的长鹿旅游休博园可以看到,90%以上的员工都用国产手机,有少部分员工在使用国外知名品牌手机。记者了解到,长鹿总裁邹颂炫此前曾向全体员工进行了动员:“我本人试用过国外某品牌智能手机和中国国产的智能手机,其实近两年来国产手机的质量也好了很多,技术突飞猛进,与国外知名手机品牌差距不是很大,有些功能还优于国外手机品牌。而且性价比高,是国外知名手机价格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非常实用。相比以前,现在很多国产品牌智能手机都做得越来越好了,而且对比一些价格昂贵的国外品牌手机,国产手机的性价比都比国外品牌高很多。作为企业家,有责任也有必要带动全体员工这样做。”

不过尽管这样,也有使用国外知名手机品牌的员工表示不理解,认为通讯工具的选择是个人自由,公司应该尊重员工的选择,不宜用行政命令要求员工一定要使用国货。

对于这样的规定,律师廖建文认为,毕竟现在是全球市场,追求更高品质的产品满足自身需求是消费者的权力和本性。员工在上班时间遵守员工的规章制度无可厚非,但是每个人在使用日常消费品、通讯工具时,选择什么品牌、国产或进口的产品,拥有个人选择权力,公司出台规定时要考虑到这方面。“公司可以提倡员工使用国货,奖励使用国货的员工,给员工发国产手机,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通过奖励鼓励员工支持民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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