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司长 许科敏
图为产业政策司领导深入企业调研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产业政策司根据工信部党组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产业政策要准”的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根据今年考核结果,各地均完成了国家下达的2015年度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累计淘汰炼铁产能9089万吨、炼钢9486万吨、电解铝205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6.57亿吨、平板玻璃1.69亿重量箱,分别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的44%、51%、128%、40%和54%,为各地发展先进产能腾出了宝贵的资源、市场空间和环境容量。研究形成“十三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思路举措并报国务院。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了《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排查出炼铁落后产能约700万吨、炼钢约1100万吨。截至9月底,这些落后产能已全部关停,目前除新疆外各地均已拆除或封存。指导地方做好产能置换工作,部署各地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组织结构。研究起草了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的总体思路上报国务院,配合做好钢铁行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的制定落实。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着力培育一批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能够引领发展并占据市场领先地位的单项冠军企业,对推荐企业分行业开展了限定性条件论证、复核和公示。印发《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了第一批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典型经验总结提炼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反垄断及安全审查相关案件调查工作。
三是指导产业合理转移,促进区域协同发展。与京津冀三省市政府联合印发了《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提出京津冀地区产业发展的总体格局。组织编制《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指南》和《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联合中国工程院、河南省等中西部9省区在郑州市举办了“2016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签约项目达553项,总投资2347亿元。开展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园区试点工作,遴选了一批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园区,形成了推广思路和方案。
四是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服务型制造实现良好开局。与浙江省政府于12月在杭州共同主办“首届世界工业设计大会”,马凯副总理出席大会并致辞,期间主持召开了工业设计工作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大会同期举办了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颁奖典礼,9件产品(作品)获得金奖,近千件优秀作品参加展示。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34家),并组织对第一批认定的设计中心(30家)进行复核。会同国家发改委、中国工程院联合印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开展“服务型制造万里行”系列活动,先后在江苏、四川、辽宁、河南举办4场主题活动。
五是开展政策法规研究,促进产业开放发展。坚持推动对外开放与确保产业安全并重的原则,做好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工业和通信业领域负面清单相关工作,研究提出2016版自贸区负面清单修订意见,做好企业外资并购及自贸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定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试行)》,组织制定存量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开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立法课题研究。研究形成《关于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转化为分行业实施的政策举措。组织开展制造企业综合成本调查研究,形成《关于制造业企业综合成本有关情况的报告》。
此外,我们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协会参加国务院召开的行业协会季度座谈会及相关调研,梳理形成关于协会意见建议和各部门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得到了马凯副总理的批示肯定。认真做好行业准入管理,公告了相关准入企业名单。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产业政策司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产业政策创新转型,进一步明确产业政策作用领域,转变产业政策作用手段,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工作机制,以淘汰落后、兼并重组推动化解产能过剩,以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引导管理创新促进企业做精做优,以引导长江经济带、京津冀产业转移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以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制造、服务协同发展,从而实现产业政策精准发力,加快新旧发展动能转换,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
一是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多措并举优化产业结构。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会同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印发《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构建多部门、多渠道、多标准协同工作格局。严格控制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指导各地做好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加强监督检查。按照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统一部署,配合牵头部门,积极组织做好我部相关降杠杆工作。
二是推动产业重组升级,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发挥企业兼并重组部际协调机制作用,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税收、金融、职工安置等重点配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组织做好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论证公告,加强对公告企业的指导、跟踪和服务。认真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反垄断审查工作,努力为行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引导产业有序转移,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制定发布《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指南》,提出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方向。编制完成《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引领长江经济带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持续推动京津冀产业转移和地区协同发展。推进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园区建设,通过示范引领提升区域合作水平。
四是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营造融合发展生态。继续开展“服务型制造万里行”活动。遴选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20家、示范项目40个、示范平台20个左右。继续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新认定30余家,总数达100家左右。推动优秀工业设计成果实现产业化,利用“世界工业设计大会”影响加快工业设计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开展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课题研究,持续优化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环境。
五是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活动,总结提炼和选择一批示范成果通过多种形式予以推广。组织“向企业送管理”活动,联合有关中介组织、咨询机构、专家等,对企业现场指导和管理诊断。选择重点行业,研究建立企业提质增效评价指标体系,指导行业协会和地方组织对标专项行动。组织编制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名录。会同国资委指导中国企业联系会召开全国企业管理创新大会。
六是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塑造制造业软实力。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做好政策宣贯,形成发展工业文化的广泛共识和良好社会氛围。与各地主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通过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工业文化发展。支持举办工业文化高峰论坛等活动。开展工业遗产情况摸底和认定试点工作,发布一批工业遗产名录。
七是创新产业政策思路,落实深化改革要求。围绕“产业政策要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新时期发挥产业政策作用课题研究。着力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工作机制,推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立法等工作。研究跨领域政策组合问题,加强系统内外的协调沟通配合。研究建立产业政策执行情况监督、评估机制,推动产业政策改进和完善。促进产业开放发展,做好本领域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和中美投资协定谈判负面清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有序开展存量政策文件清理。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政府委托协会工作机制,形成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