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韩某从江苏扬州农村到上海打工。经过多日观察,韩某发现自己租住房屋小区门口,有一辆摩拜单车多日无人问津,遂于9月14日夜里11点多,将该单车搬回住处。到案后,韩某表示其只是认为摩拜单车好看,比较“高大上”,所以想占为己有,谁知一失足成千古恨。法院判处韩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但其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了如上判决。(新闻晨报)
[网友议论]
咦惹00:干得漂亮,这样应该没人再敢打共享自行车的主意了。
yokacn:这个处罚有力度。
嘿_帽帽儿:非常憎恨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