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寒的冬季,很多市民都会采用电热暖手器产品来取暖,但却不知此类产品绝大多数不合格,甚至容易造成人体触电危险。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6日发布电热暖手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通报称,2016年下半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电热暖手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和电商领域采集了标称河北、浙江、广东、上海等省市以及本省企业生产的56批次样品。结果表明,45批次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占总批次数的80.4%,不符合项目为结构、输入功率和电流、机械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电热暖手器的结构不合格,主要是使用了电极式加热方式。这种电热暖手器在加热过程中无法有效的控制工作电流,易造成触电或烫伤危险;输入功率和电流存在问题,会对实际使用造成不良的影响;机械强度不合格表现为产品在加热或使用过程中易出现破裂,影响电热暖手器质量;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检验项目不合格会造成电源线发热、绝缘老化。
辽宁省质监局提示,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电热暖手器时,要尽量到正规销售渠道购买,并保存好购买凭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