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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同一银行实施一人一个“取现帐户”

游客 2016-11-29 18:04:04    200776 次浏览

11月29日消息,12月1日起,个人银行账户正式实施分类管理,届时,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且在全国范围内,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

今年9月30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9月30日《通知》),要求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从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具体来说,Ⅰ类户可以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Ⅱ类户可以进行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Ⅲ类户则只能进行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

“Ⅰ类账户就像是老婆用的,什么金融业务都能办;Ⅱ类账户就像是老公用的,只能投资理财缴费不能取走现金;Ⅲ类账户就像是给小孩用的,只能做一些小额支付,”《广州日报》援引银行人士的说法称。

在这一新规即将正式实施之前,央行上周五下发了《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最新《通知》)中,对个人账户分类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在Ⅱ类账户不能取现方面,《广州日报》报道称,最新《通知》规定,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户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

另外,在Ⅱ、Ⅲ类账户的身份验证方式上,按照9月30日《通知》,只能够通过同名Ⅰ类户开设,但最新《通知》则增加了信用卡账户作为身份验证方式,不过还是不能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具体来说,开设一个Ⅱ类户,必须包含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卡号)、绑定账户是否为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等5个要素。

开设一个Ⅲ类户,则至少包括开户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卡号)等4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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