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原文:Why VCs sometimes push companies to burn too fast
编者按:创业公司通过收钱来获得新用户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疯狂补贴的背后是 VC 的资金支持,VC 投资创业公司难道不是为了挣钱吗?出乎意料的是,很多 VC 竟然鼓励创业公司“烧钱”。YC 的投资人 Aaron Harris 解释道:风投用别人的钱来做投资,所以他们也有自己的投资人;风投挣的钱主要来自帮别人投资而收的管理费,他们也要不断融资。为了让投资成绩单漂亮,他们就拔苗助长,鼓励创业公司烧钱买增长。
尽管 VC 经常被称为节俭典范,但是有时候他们也鼓励其投资的公司花钱多,花钱快,这样才有可能带来快速增长。然而,这样更有可能导致公司资金短缺。我见证了太多公司因此走向失败,同时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搞清楚这其中的原因。
不当刺激
虽然 VC 通常以他们认为行之有效的方式帮助所投公司获得成功,但是他们的行事手段可能因为各种不确定的时间点和事件给企业带来各种问题。VC 都知道他们的绝大部分收益来自于极少的被投项目,因此他们需要一个独立合伙人花费大量时间去帮助被投公司处理事务。这个独立合伙人主要是帮助被投公司(在最好的情况下)弄清楚哪些项目值得进一步投资。理想情况下,VC 有权增加合伙人数目或在任何时候追加资本,这就意味着需要无限的资本和较大的合伙企业。但实际上,无限资本根本不存在,而大企业难以管理和支撑。
对于 VC 来说,他们也有压力。这种压力主要是需要在既定的时间内获得收益,证明其实力,以便于进一步募集资金。资金募集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对于很多 VC 公司来说,他们的管理佣金比投资收益还多。对于一个即将成功或者正在发展中的公司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募集资金。现有的情况是,早期投资者的平均基金寿命是 10 年并且每2-4 年募集一次资金,在此期间 VC 必须做出成果。在募集到资金前他们几乎没有足够的时间赚钱还给 LP,因此他们聘请私人估值机构对其估值,标记其市值的涨跌。如果一支基金看涨意味着他们更容易募得更多资金。尽管一支基金没有给投资者带来明显的收益,并且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以失败告终,但是这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可以看到。
因此,结合这两种情况,VC 更愿意推动所投公司快速获得成功或走向失败,而不是缓慢前进。获得快速成功的公司降低了进一步投资的不确定性,并证明了独立合伙人在该投资上花费的时间是合理的。如果一个公司发展良好,它也有可能以更高的估值募集资金,这使得 VC 公司也能标记其投资。
与此相反,因为时间承诺,失败的公司会使得自己在合伙人名单中除名。这并不是一个理想的结果,但这意味着 VC 可以重新将精力投入到发展良好的公司或其他新公司,从而可以弥补证券投资组合中一部分的投资失败。对于投资者来说,越早看到结果越好。
对于 VC 来说,最糟糕的情况是已经将大额资金投入到一个混乱的公司,这直接关系到该基金是成功还是失败。这样的公司需要 VC 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评估他们是否能够被拯救。公司的混乱通常来源于整个团队的闹剧,而投资者可以做的是进行调解。发生闹剧大多都是因为财务问题,这基本上是市场学的反例。
创始人应该如何应对
找到如何解决这些压力的方法至关重要,但这取决于投资者和创始人的关系。需要时刻谨记的是 CEO 掌握着资金。投资者可以向创始人施压花更多钱,但是他们不能强迫他们这样做。创始人需要自己明白钱应该花在哪儿,在什么时候花,以怎样的速度花。
其次就是谨记在公司发展良好时,承诺投资更多的资金作用不大。唯一重要的是现在手上有多少钱。在企业处于上升期时,几乎所有开销都似乎理所应当。我和一个企业正处于上升期的创业者聊天,他说他现在需要招聘更多工程师为新用户开发新的功能,或者花钱在广告上以吸引潜在买家。像其他创始人一样,他也告诉我投资者x和投资者y都觉得他们很特别,并承诺无论任何都会继续资助他们。投资人经常拿 uber 烧钱取得成功来举例。有些创始人会相信这套逻辑,完全不顾这个例子与自己的情况是否相符。如果一个企业处于上升期,则可避免类似情况,但是这个企业一旦开始走下坡路,烧钱就会成为一个巨大的问题。
你的公司越“不太可能产出相应收益”,所投资金就越快被消耗殆尽。不管当时的承诺如何,此时,投资者和创始人多会分道扬镳。当投资者更加确认该公司会走向失败时,他们都会选择撤资。这时,创始人会更积极的寻求投资者的参与和帮助。这样的不对等关系可以毁掉公司,也可以毁掉投资者和被投公司的合伙关系。
可以想到的是如果一个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钱越多,他们在资金募集中越占优势。实际上,有一些 YC 孵化的公司在没有花费前一轮融资的情况下就已经获得下一轮融资了。他们能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所签订的条款比较宽松,而且他们已经知道如何在不花费大笔资金的情况下去继续发展。
第二种糟糕的情况
当投资者产生分歧时,有两种情况会发生。虽然不能说完全有利于创始人,但第一种情况略优于第二种。当 VC 看到一个公司即将失败但仍有成功的可能时,投资者也许会继续追加投资资金,但前提是签订的条款相对于其他情况下更有利于投资者。这样一来,创始人就处于劣势地位,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控制权,甚至还有可能被替换。这样的情况发生与否主要取决于创始人手上还有多少筹码,对于一个手上没钱的人来说,其筹码也所剩无几。然而,公司还是有可能生存下去的。
第三种糟糕的情况
被投公司将钱用光。
翻译来自:虫洞翻翻 译者 ID:Y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