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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专利猎手盯上索尼 却在中国“开枪”

游客 2016-11-29 07:11:01    201100 次浏览

“暂时没有具体的应对方案,但是我们会与知识产权专家和知识产权法庭密切沟通,时刻关注这个案件的进展。”11月28日,在南京举行的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上,当科技日报记者问及索尼移动被一家名叫“无线未来科技公司”诉至南京市中院的案件时,小米科技高级副总裁王翔做出回应。一家加拿大NPE机构(即专利非实施主体)欲起诉索尼公司,它选择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中国。美国《华尔街日报》为此刊文称,中国正成为专利官司起诉更具吸引力的地方。

由于原告为NPE机构,涉案专利可能属于标准必要专利,该案引起了国内广泛关注。

NPE机构首次在华发起诉讼有啥信号

NPE机构是指自己不从事专利产品的生产,而是通过专利许可授权获益的机构。

11月初,总部位于加拿大的NPE机构Wi-lan的子公司——无线未来科技,向南京市中院起诉索尼移动公司专利侵权,向索尼索赔800万元,同时请求法院给予禁令。如果该公司胜诉,将阻止索尼在中国销售或者出口涉案标准智能手机。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这是中国第一起外国非执业实体诉外国科技公司案”,双方曾对此进行了长达两年的谈判,谈判无果后,无线未来科技公司发起了本次诉讼。

2014年的公开报道显示,Wi-lan当时已与130家公司签署了4G LTE(长期演进)技术专利的授权协议,其中就包括诺基亚。

截至目前,Wi-lan仅在美国就针对100多家科技公司发起300多起专利侵权诉讼,被告包括苹果、高通、爱立信、中兴、联想、HTC等企业,可谓经验丰富的“老猎手”。

如今,Wi-lan把专利诉讼战火烧至国内,虽然起诉对象并非国内厂商,但可谓来者不善。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董新凯教授认为,相比欧美国家,在中国发起专利诉讼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更低,且中国已成为全球制造业基地,大批企业可能成为专利诉讼的目标。

“Wi-lan选择索尼公司进行起诉,不排除是一个投石问路的举动,试探国内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司法保护的力度。”董新凯说,一旦案件结果理想,不排除该公司向国内手机厂商发起诉讼,同时也会有更多的NPE机构将诉讼战场选在中国。

“中国将会成为像美国一样的知识产权中心。”王翔表示,“当然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这是一个主场,大量的发明和技术都是在中国完成,也熟悉本土的商业环境和法律环境。我们愿意与法律界一起把中国的知识产权仲裁带到更高的水平。”

滥用标准必要专利权会砸自己的脚

记者调查得知,此次涉案专利为ZL2008800227075号发明专利,专利名称为“通信网络系统中控制信道”,申请人为诺基亚西门子通信公司,申请日期为2008年5月6日,授权公告日期为2013年4月3日。

通信专家解读称,由于该专利涉及4G LTE网络中控制信道的分配和解码,与中国通信行业标准中相同技术领域的内容相关,因此该专利很可能构成标准必要专利。而标准必要专利是实施相应标准产品的生产、制造无法绕开的专利。

因此,有媒体悲观地称:一旦该专利被认定构成标准必要专利,那么需要为此“买单”的就不仅是索尼,而是整个智能手机行业。

董新凯则认为,对于绕不开的标准必要专利,国内厂商应主动与专利所有者展开谈判,确定专利许可费。如果对方滥用标准必要专利权,则有可能被法院或行政执法机构按《反垄断法》进行处罚,前几年广为人知的华为起诉IDC、国家发改委处罚高通等,都是由于专利所有者以标准必要专利为要挟提出苛刻条件。

中国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反垄断案的主角——高通公司,28日也派代表参加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

面对记者关于保障专利权与垄断行为如何区分的提问,该公司高级副总裁赵斌说:“专利许可是一个通过市场调节又有政府监督的机制。我们通过商业谈判签订许可协议,保证了多方权益,也让创新者收取一定回报,进行下一轮的正循环创新。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在不断进行修正,甚至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这一切都是让这个机制越来越完善。”

赵斌表示,高通公司每年投入20%的税前收入用于研发,并申请大量的专利,是中国知识产权部门最大的客户。

“发起专利诉讼首先要在对手家门口获得知识产权,外企在中国申请大量的专利是一项重要的布局。”董新凯反思:“我们企业为什么不能到别人那去布局,改变总是充当被控诉的角色,用必要的筹码制约对方?”(科技日报南京11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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