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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15岁女生并上传视频 3人获刑

游客 2016-11-24 11:58:50    200893 次浏览

去年4月,北京市某中学一名15岁女生小丽(化名)遭多名学生掌掴殴打,之后打人者将部分打人经过拍摄成视频上传到互联网。昨天,海淀法院公开宣判此案,分别判处3名18岁被告人刘某某、邬某某、贾某有期徒刑8个月、6个月和7个月。

经海淀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16日17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女,18岁)、邬某某(女,18岁)、贾某(男,18岁)伙同多人(均未满18周岁)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洋馆北侧紫御府附近,无故对被害人小丽进行殴打,情节恶劣。3名被告人去年4月18日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案发后,3名被告人及部分未成年同案人通过经济赔偿、赔礼道歉等形式获得被害人小丽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3名被告人无故随意殴打未成年人小丽,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3名被告人具备自首、获得谅解等量刑情节,并结合其各自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判处被告人邬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7个月。

法院表示,由于该案发生在校园周边,除本案3名成年被告人外,其他参与人员多为未成年学生,属于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该案属于未成年学生间的琐事纠纷所引发,但双方没有采取妥善方式处理矛盾,而是借助“找人替自己出头”向对方示威等方式,导致矛盾不断升级。

案发当日,3名被告人在他人纠集下,伙同多名未成年学生随意殴打小丽,并将作案经过拍摄成视频上传至互联网,引发社会公众对校园暴力案件的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官对三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刘某某表示“很后悔”。邬某某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贾某也表示“以后不再干违法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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