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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炒股讲师收22万后失联 平台称此人非其员工不承担监管不力责任

游客 2016-11-22 10:01:04    200956 次浏览

“茉莉花茶”1万元,“龙井茶”3.6万元,只要一次送给网络教室的讲师一杯“龙井茶”,即可以成为讲师的钻石粉丝,可推荐优质股。通过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的网络视频教室学习炒股知识,陈女士等9人向一讲师送了22万余元的“茶资”。由于讲师在不久后不再授课并失联,9名学员将平台所有者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茶资”。

近日,此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出庭答辩,法院按缺席审理。

2015年3月至2015年6月间,陈女士通过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的网络视频教室学习炒股知识,向一讲师送了价值17万余元的“茶资”,此后该讲师不再讲课,最终杳无音讯。与陈女士遭遇相同的还有另外8名学员,他们都在此平台献给该讲师“龙井茶”一杯,7人花费“茶资”3.6万元,1人花费“茶资”2万元。

9人认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的所有者和提供服务者,有义务对该平台进行监管,应就学员在平台接受服务时受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于是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返还涉案“茶资”。由于9人以相同事由起诉,法院将上述案件依法合并审理。

陈女士62岁,上海人,是该次事件中损失最大的当事人。她起诉称,2015年,她经人介绍开始接触通金魔方炒股软件,该软件隶属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在其网站上还开设了多间网络视频教室,有讲师向教室中的学员讲授炒股知识等。

网络教室内设有相应价格的“绿茶”、“茉莉花茶”、“龙井茶”等各种道具,用于消费给讲师。陈女士始终跟随一位网名叫做“及时雨、宋江”(以下简称宋江)的讲师,在对方的网络教室进行听课。

陈女士称,其间,宋江以各种理由要求学员给其“献茶”,因听信宋江各种说辞,她向宋江“献茶”花费175200元,上述钱款均通过银行转账转入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2015年7月初,宋江以生病为由不再讲课。

其间,学员们在教室获取宋江误发的关于如何骗取学员的内部交流视频,陈女士方知自己被骗,遂联系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宋江继续履行承诺提供服务,但该公司推诿,不予解决退款事宜。

庭审 平台无故缺席 曾称不担相关责任

近日,原告陈女士、马先生两名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其他原告均委托一名律师出庭。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答辩,法院按缺席审理。

陈女士说,2015年4月份她开始接触到被告公司的网络教室,“当时正好股票很热,很多好的老师都在这里,我就进去了。是我儿子朋友介绍的,说教室要拉人,要人气。”

2015年2月份,该平台开始推出拜师活动,送讲师价值3.6万的“龙井茶”就可成为钻石粉丝,享受1年的听课服务。陈女士说,此后各个教室都在推出,宋江也在讲课时哭着让大家“献茶”,说只有拿到积分排名第一,才能接着讲课,否则就不能讲课了。陈女士称,宋江还说向讲师“献茶”后还可获取一对一指导,推荐原始股,甚至可以成为好朋友,终身听课。同时,宋江还把他的学生炒股成功经历发在平台,称他们学会了多少技术,赚了多少。

为学习炒股“真经”,陈女士一共花了17万余元向讲师“献茶”,“宋江说他是银创公司的总监,让我们花3.6万元成为‘钻石’粉丝。”并称“自己是魔方的总监”。

交钱后不久,宋江便以嗓子生病为由不再讲课。2015年8月,学员们发现宋江在“狼图腾”课堂上错发了一讲师内部的交流材料,“材料里详细说明了怎么从学员处骗钱,我们才知道被骗了”。在炒股赔了百万余元后,陈女士同宋江也失去了联系。

基于平台的真实性等原因,陈女士等人来到北京找该平台公司,对方回复称宋江不是他们的总监,公司也没有说过积分排名低就不让上课的说法,“他们也不肯告诉我宋江的地址和姓名等真实信息。”陈女士说。2016年6月底,原告等人去派出所报警,警方认为这属于经济纠纷,需要去法院。此后,科技公司同意返还陈女士等人的部分损失,但具体金额双方协商未果。

据了解,10月31日上午,该案曾第一次开庭,科技公司辩称,其不同意原告诉求,通金魔方虽是该公司经营,但只是一网络平台,服务内容是对讲师、客户、教室、课堂等进行排名,宋江并非其公司员工,公司也不能承担该类监管不力责任。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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