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1月20日电 记者李晨阳报道: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今天发布的《2016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取得了快速进展,经营主体大幅增加,收入规模快速提升,行业集中度保持高位。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有110家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比2014年增加25家,全国保险行业已经有近八成保险公司通过自建网站、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等不同的经营模式开展了互联网保险业务。2015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2233.96亿元,同比增长160%。
随着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基因治疗等技术的不断涌现,我国保险业积极顺应新形势、加快运用新技术、大胆探索新模式,互联网保险已经走上迅猛发展的快车道。
“从创新发展的角度看,我国互联网保险经历了以渠道创新为中心的互联网保险1.0阶段、以产品创新为中心的互联网保险2.0阶段,现在正进入以商业模式创新为中心的互联网保险3.0阶段。”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席周延礼表示。
互联网保险3.0,就是基于互联网场景的广泛应用,整合大数据、保险、服务商等多方资源,而构建的多方位跨界融合的互联网保险产业生态圈。“在3.0发展模式下,互联网保险通过构建生态圈,既可以使用跨界竞争、客户迁徙战略建立竞争优势,又可以深耕保险领域,通过产品优势压缩渠道成本,提高盈利水平,使整个保险业的商业模式迈上新台阶。”周延礼说。
值得关注的是,互联网改变了保险业的产品结构和销售渠道,对整个保险行业业务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当前互联网与保险业之间的跨界融合主要浮于表层,多数是将线下产品搬到线上销售的简单‘搬运工’,尚未真正深入到商业模式层面;二是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吸引了各路资本竞相布局,在扩大了参与范围的同时,相关行业规则尚不健全,容易滋生风险交叉传染、无资质非法经营和经营行为不规范等各类隐患,需要有关各方高度警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朱进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