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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工商提醒: 网站购买机票要留存证据

游客 2016-11-15 15:11:56    200787 次浏览

2015年7月15日,消费者罗女士在某网站预订了11月20日、12月5日香港到新西兰基督城的往返机票三张,在该网站航班信息中写有“香港到基督城航班转台北”,实际该航班还将经停澳大利亚的墨尔本,而经停澳大利亚时,乘机人必须拥有澳大利亚过境签证。罗女士在咨询航空公司后,因三名乘机人均没有澳大利亚签证,所以选择退票。在退票过程中,双方对退票金额产生纠纷,便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工商部门调解,售票网站赔付了消费者的损失。对此,北京海淀工商提醒,消费者在一些网站购买机票时,要注意航班经停信息和相关规定,网站有时会忽略隐瞒类似的信息,需要消费者自己通过其它渠道多了解。购票时,要注意截图留存证据,以防发生消费纠纷没有任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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