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微信花钱找人消除违法扣分 男子被骗 4000元

游客 2016-11-10 16:59:06    201003 次浏览

不少有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员都有这样的担心,如果一个周期内驾驶证被扣满12分,需“回炉重修”才能再度拿到驾照。有人便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作为中间人经营驾照分数代扣业务,设置陷阱引诱驾驶员上当。11月9日,新快报记者从江门市开平警方处了解到,近日该局就处理了这么一起案件。

2016年5月30日,事主黄某因超速行驶超过50%,收到交警部门寄来的一张罚单,黄某一看,傻了眼了,罚款事小,一次性扣完12分那就事大了。为此,他向万能的朋友圈寻问“良方妙计”,很快,有朋友向黄某转发了一个微信号(xwd0×××),告诉他该微信号自称可以帮人消除交通违法记录。黄某如获至宝立即加了对方(微信名为pet×××)为好友,通过一番交谈,对方称可以帮事主消除12分记分,但要给4000元(人民币)手续费。黄某没有多加考虑就通过微信转了4000元给对方。几天后,黄某见扣分记录仍在,便追问对方什么时候能消分。刚开始对方还有所回复,当黄某问多几次后,就销声匿迹了,黄某这才发现上当受骗,立即向警方报警。

经审查,嫌疑人谢某(男,22岁,开平市塘口镇人)对其以“消除交通违法记录”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谢某讲述,他并没有帮人家消除交通违法记分的本事,见如今交通违法处罚重扣分多,便在微信上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没想到真有人上钩。诈骗得手后,他以为在网络虚拟世界不会被查到,就想着凭这条生财之道发家致富,可最终还是落入警方手里。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中。

警方提醒

买卖驾驶证记分, 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违法行驶必受处罚,请通过正规渠道去办理违法处罚,不要轻信花钱就能摆平扣分的事。买卖驾驶证记分,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扣12分的,需要接受安全教育学习,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消除记分,否则属于违规驾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插图/陈柏林

离婚男子不想支付抚养费 经三次鉴定后仍拒认亲子

新快报讯 记者周聪 通讯员徐妍 刘佳星报道 三次亲子鉴定仍怀疑非亲生?从化男子高某和妻子离婚时,就曾做过两次亲子鉴定,两次结果均证明孩子是高某亲生的。然而离婚后,高某仍然以鉴定是假的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2016年2月,高某的前妻李某以孩子小林的名义将高某诉至广州市从化法院,要求高某支付抚养费。

从化法院判决高某自2016年3月起每月支付800元生活费给孩子小林,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支付一半,直至小林年满十八周岁止。后案件被上诉至广州中院,高某在中院审理期间仍要求与小孩做亲子鉴定。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怀疑鉴定机构造假,男子拒绝支付抚养费

2012年、2013年,长期外出做生意的高某两次起诉至广东省肇庆市某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高某在离婚诉讼中就曾怀疑11岁的孩子小林是李某与他人所生,向法院申请进行亲子鉴定。该法院依法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高某与孩子小林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进行鉴定。

2012年9月和2013年1月,该鉴定中心两次对高某和儿子小林的关系进行亲子鉴定,肇庆市某法院依据鉴定结果,确认小林是高某的儿子,并判决离婚后小林由李某抚养,并支付抚养费。

高某认为,李某是肇庆人,鉴定机构也是肇庆的,因此两次的鉴定结果都是李某买通关系,制作的虚假亲子鉴定报告。高某坚持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拒绝支付抚养费。

儿子起诉抚养费,父亲再次要求亲子鉴定

无奈之下,李某于2016年2月以孩子小林的名义起诉至广州从化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高某从2016年3月起向小林支付的生活费从每月668元提高到每月1000元,医疗费、教育费凭票由高某负担一半;由高某一次性支付孩子到十八岁的抚养费共91000元;高某向小林支付2014年1月到2016年2月的学习、医疗费用共23623元。

高某在庭审中辩称,之前的鉴定机构所做的亲子鉴定有人为干扰的嫌疑,他与小林是否亲生父子的血缘关系并未明确,要求重新进行亲子鉴定,确定亲子关系,才同意支付抚养费。

从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肇庆市某法院生效判决书已确认高某与小林的父子关系,且高某未提供相反证据证实与小林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故对高某要求重新进行亲子鉴定的要求不予支持。高某作为小林的父亲,应当履行抚养儿子的义务,按时给付抚养费。

2016年4月12日,从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高某需向小林支付生活费等,并驳回小林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次亲子鉴定仍质疑,中院二审驳回上诉

从化法院一审判决后,小林因一审法院未判决高某一次性支付自起诉之日至十八周岁的抚养费而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高某再次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亲子鉴定,中院根据其申请,依法摇珠选定某鉴定中心对高某与小林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进行鉴定。

2016年8月,某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支持高某与小林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此时的高某又认为——在广州做的鉴定都是无效的,因为鉴定中心不让自己取样本,鉴定是造假的。

广州中院根据“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的规定,对于高某的意见不予采纳。因双方均确认高某尚有100多万元债务未予偿还,高某没有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经济能力,驳回小林的上诉,维持原判。

内容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