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深圳市法制办日前就《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微信听证会,参与听证的代表围绕网约车管理的四大焦点议题展开激辩。这四大焦点议题分别是:网约车车辆有必要设置那么高的准入门槛吗?网约车司机必须是深圳户籍或常住居民吗?有必要给现有网约车安排过渡期吗?网约车如何保障营运安全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应当说,这四大议题抓住了拟出台的网约车管理办法的争议所在,支持和反对的双方也都在听证会上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深圳市交委作为相关管理部门也做出了回应,各方意见的表达是比较充分的。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在这些意见无法互相说服的情况下,法制部门如何做一个中立的裁判者,协调好各方利益,制定出一部最小争议的网约车管理办法?
其实如果仔细分析这四大焦点议题,会发现前三个都属于技术性的细节问题,它们都可以被统摄到最后一个问题里面,即:网约车如何保障营运安全和乘客的合法权益?这个问题才是制定网约车管理办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如此,我们就有理由发问:网约车损害乘客利益、威胁营运安全的情况严重吗?是否已达到现有法规无法治理、而需专门出台规章予以规范的程度?网约车车身条件和司机资质是导致网约车损害乘客利益、威胁营运安全的主要因素吗?如果不是,为何要在资质方面做出诸多限定?
之所以要回到问题的起点,回到讨论制定网约车管理办法的初衷,是因为目前各地相继出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大都在司机资质、车辆资质等方面大做文章,以至于很多人认为政府部门是出于保护出租车行业的利益而打压网约车的发展,担心网约车管理办法出台后会重现打车贵、打车难的现象。
而在这些或支持或反对的讨论中,最让人担忧的,是部分公众对行政管制越来越强的依赖,他们无条件地把本可以由市场解决的问题拱手交给政府部门去管,并不顾及这样做长远来看可能会产生更多预料之外的后果。比如,有听证代表提到,目前网约车价格随意性很大,高峰期甚至高出2-3倍的情况,深圳市交委回应称,网约车目前实行市场定价,价格波动受供求关系、市场状况、经营调整等因素影响,属于正常现象,但必要时,也将实行政府指导价。还有听证代表提出,政府应通过牌照发放来管理网约车公司,以保护乘客利益。
将网约车与“政府指导价”、“牌照发放”联系在一起,一时让人有不知今夕何夕之感。更何况,之前有关部门对于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表现已是乏善可陈,不知那些呼吁政府对网约车加强管理的市民,对于仰仗政府来有效管理网约车的自信从何而来呢?
在所有关于网约车新政的讨论与行动中,有一则新闻或许值得特别留意,据《新快报》报道,省、市三家汽车业协会近日共同向广州市交委递交意见,建议降低网约车的入行门槛,放宽私家车合乘限制。行业协会能够出面参与协商,为网约车积极争取权益,这体现出一定的行业自治的努力,只是效果如何,尚不敢做乐观的预计。毕竟,在不少民众都动辄呼吁政府积极干预市场、依赖政府管制的前提下,行业自治的空间还有多少,很难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