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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考试80分以上为合格

游客 2016-11-08 16:45:12    200901 次浏览

昨天,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关于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许可证件式样的通知》和《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准入和退出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明确了网约车驾驶员考试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及网约车运输证、驾驶员证和经营许可证的证件式样。

网约车司机考试法律知识占比大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由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工作。这份大纲自本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考试方式上实行全国统一题库,采用计算机系统随机抽题的方式考试。时间60分钟。试题共85道题,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试总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

在考试内容上,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占30分;安全运营知识占28分;出租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占4分;出租车服务标准占26分;其他相关知识12分。其中所占分值最大部分为对“网约车新政”相关法律的考核,“新政”内容包括最近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等国家出租汽车政策、法律法规,分值达到18分。此外对法律常识、服务流程的考核比重也较大。

网约车适用营运客车类保险费率

根据《通知》要求,针对网约车司机或网约车平台的申请,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进行审核。在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交验车辆5日内,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车辆信息向公安机关反馈,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符合条件的车辆可到公安机关办理车辆登记或变更,公安机关在5日内对已通过审核的车辆登记或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办理变更不需要重新交验车辆。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公安机关反馈信息后5日内,对机动车行驶证已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通知申请人。车辆按规定应退出网约车经营时,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此外,《通知》还规定,网约车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和环保检验,自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时,也适用于营运客车类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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