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最年轻的副总裁李明远因涉嫌徇私舞弊,被公司发现后主动辞职。引咎辞职不过是百度和李本人达成的协议安排;但是对国家法制而言,对该事件的处理并不能轻易止步于此。
4日晚间,有消息传出称百度最年轻的副总裁李明远因涉嫌徇私舞弊,被公司发现后主动辞职。钛媒体向百度方面进行求证,其确认了此消息的真实性。
题为“百度职业道德委员会[通报]”的百度内部邮件称,李明远是在参与公司某项收购项目中,与被收购公司负责人有私下巨额经济往来而被举报;并且在其所管理的业务范围内,与某游戏合作伙伴的负责人有私下巨额经济往来。
邮件称李明远还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其上述行为已违反《百度避免利益冲突制度》等职业道德规章制度。
该内部通报最后表示,李明远已主动认错,并已主动向百度提出引咎辞职,公司决定予以批准,即日生效。
钛媒体的报道说,前两年风生水起,频频高调代表百度露面,被称为百度“太子”的李明远,今年以来已几乎在公开场合绝迹。再一次被公众热议,却是一份因腐败引咎辞职的内部通报。
这说明,李明远被举报并接受百度公司的内部调查,已有时日。在此期间,百度和李明远双方具有足够的时间沟通博弈。今天这一结局想必系双方反复协商妥协的结果,应属于双方都能接受的利益最大化(或者说损失最小化)的内部安排。
应该说,站在当事双方各自的立场上看,此举无可厚非。
不过,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李明远的行为表面上说只是损害了百度公司的利益,实际上它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法律法规)。而这样的侵犯客观上导致公司、企业等社会组织管理层的腐败,在危害其根本利益的同时,亦对正常的市场竞争交易秩序构成破坏。
因此,现行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做了明确规定,至少为他们规定了两项罪名: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