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使用“微信支付”涉嫌构成商标侵权为由,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被告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使用“微信”商标提供收付款方面的金融服务,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
10月27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并定于12月1日开庭审理。
银通宝公司在诉状中称,他们的“微信”商标注册于2011年7月20日,属于《商标注册分类表》中第36类金融服务方面的注册商标,从来没有将“微信”注册商标以任何形式许可给原告之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去使用。
对此,微信支付团队今天做出正式回应,称经过查询,银宝通的“微信”商标已经在国家商标局的法律程序中被撤销,而微信支付业务合法合规,商家可以放心使用。
微信支付团队还表示,任何商家因为使用微信支付被起诉商标侵权,微信支付将会全力支持并承担全部责任。
查阅中国工商管理局商标网可以发现,“微信支付”的商标注册除了腾讯、银通宝之外,还有一家成都向上科技公司,但并未列明服务类别,而且已被工商总局驳回,需重新提交申请。
银通宝对于“微信支付”的商标注册,并非其宣称的2011年即开始,2014年方才进行注册申请,而且就像微信支付团队说的那样,2015年9月26日,银通宝关于“微信支付”的商标注册已经是等待驳回复审的状态,这意味着该商标注册基本无效。
但是,“微信支付”商标也并不是真正的完全属于腾讯。微信团队在纸质印刷和电子出版物等使用类别中已经成功注册“微信支付”商标,但金融服务方面尚未完成。
这意味着,“微信支付”的商标之争远未结束。
【关于所谓“微信支付”商标侵权事件的正式回应】
我们从有关渠道了解到,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起诉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使用“微信支付”商标涉嫌构成商标侵权。
对于此事,微信支付团队表示高度关注,具体声明如下:
1、微信支付业务合法合规,深受商家和广大用户的喜爱。我们密切关注事件进展;
2、经查询,此案原告提到的微信商标,已经在国家商标局的法律程序中被撤销;
3、微信支付以保障合作伙伴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任何商家因为使用微信支付被起诉商标侵权,微信支付将会全力支持并承担全部责任,亦请所有合作商家放心使用。
微信支付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