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一家之言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爆料,苏州一乳腺癌患者家属在轻松筹上募捐,不但将病情夸张,而且目标金额远超实际所需。对此,患者家属回应称,最终检查结果与最初筹款时的预期不同,所需费用也有所下降。募捐平台表示,之前的募捐申请已被拒绝,新的申请还在审核中,目标金额已降至合理范围。
通过网络众筹平台筹集资金治病或创业,这些本来是互联网大环境能够给人们提供的便利,但近年来,众筹的种种“不靠谱”扰乱了人们的判断。
比如,据广东媒体报道,一女大学生为病重的母亲募款6万元,事后却天天晒吃喝玩乐的照片;再比如,去年12月,佛山的卢先生为女儿众筹治疗费约10万元,孩子去世后,卢先生用剩余善款中的1.3万元和妻子一道去西藏为女儿 “做法事”,今年春节期间,他又在朋友圈晒出马来西亚度假照,让不少捐助人直呼“被骗”;前段时间,福建安溪一女子在网上发起轻松筹给父亲治病,筹得近2万元后,在国庆假期举家出国旅游,也引起非议。
虽然随着《慈善法》颁布实施,不断加强对网络募捐活动的规范管理,明确规定对骗捐者、诈捐者追责,人们对于虚构事实骗捐的行为有了一定的认识。
而所有众筹行为的真实起因,不能仅凭网友自行判断,众筹平台更要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民众发起众筹的资格,众筹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众筹平台要加强审核,才能让众筹和慈善回归到救急的功能上来。否则,将摧毁网络众筹的信誉和公信力,不利于互联网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众筹平台在发起众筹之前,应当要求众筹者提供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真实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包括是否拥有车辆、房产、现金、存款、股票等;在目标金额的设定上,要提供科学的预算报告,若众筹的目的是治病,就应提供医院给出的医药费预算证明,事后要公开医药费结算详单,接受公众监督。
至于夸大病情等间接骗捐、诈捐行为,众筹平台应联合相应部门畅通网友举报渠道,还应能根据众筹者留下的资料找到其本人,核实是否存在骗捐行为,并配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提高众筹者的违法违规成本。
“轻松筹”变身“轻松骗”这样的事发生了已经不只一次两次,这种互联网环境中新生的业态,其公信力正遭受挑战,甚至危及到这个行业的生存。慈善依靠的是人们的爱心和信任,如果信任被摧毁,爱心也就无从谈起,如果不断引发公众质疑,众筹也就不可能再“轻松”。要想保持众筹的生命力,使其健康有序发展,就要从源头保证真实性,从审核到“放行”绝不能太“轻松”。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