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快递公司工作7年多的莫某,连同其姐夫和旧同事,多次自导自演快递“碰瓷”索赔的骗局。2015年6月,莫某与其姐夫黄某以自寄自收的方式,到东莞通过快递将其以100元价格购买的1只玉手镯邮寄到清远,并保价19000元。收到快递后,他们故意将玉手镯打碎,然后向快递公司索赔,成功获得了18705元。得逞后,莫某又找来在快递公司工作的旧同事陈某“里应外合”,多次骗保。
禅城区法院依法判决莫某、黄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及两年五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陈某犯诈骗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