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钟紫薇)今年1月起,一个多人团伙在海南省一废弃房屋进行招嫖诈骗,他们先在QQ上发布招嫖信息,诱人上钩后以要求汇款支付嫖资、安全保证金以及假装退款等为借口实施诈骗,直到今年4月共诈骗16人,涉案金额达92000元。破案后,上述被害人的财物均未起回。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并责令其退赔16名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1月~4月,曾某强、孙某仕、孙某坚、孙某平、黎某龙伙同王某焕、羊某丽、孙某优等人(均另案处理)在海南省儋州市木棠镇一废弃房屋利用电脑在互联网上进行招嫖诈骗。曾某强等人首先在QQ上发布招嫖信息,诱惑被害人嫖娼,取得客户信息后再打电话要求被害人汇款支付嫖资、安全保证金以及假装退款等实施诈骗,还购买了户名为他人的两套银行卡进行资金转移。
据被害人李某陈述,1月5日晚,他在QQ上看到相关招嫖信息后,拨打电话跟对方聊嫖娼的事情。当晚10点,对方打电话要求他先将1000元嫖资转账到指定账户。随后李某通过银行柜员机转账1000元给对方。过了10分钟左右,对方又分别两次让他转账2000元作为小姐的人身安全费用,并承诺服务完退回,李某照做后对方便不了了之。
1月9日下午,对方打电话以退款为由,要求他转账3000元以达到退款额度,他转账后对方再次不了了之。1月14日晚,对方再次打电话要求转账2000元才能将之前的款项全数退回。李某转完后大概过了半小时,对方称已经有人将10000元拿到附近给他,不过需要交2000元保证那个人的安全,等他再转账2000元后才发现被骗。就这样,李某一共被诈骗了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