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9 月 13 日上午 11 点,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就被告单位快播公司、被告人王欣等作出一审判决,快播公司及四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
被告人王欣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被告人吴铭、张克东、牛文举也分别获刑及被罚款(具体判决见下图)。
从 2014 年 4 月公安部门的侦查开始,历时近 2 年 5 个月,备受关注的“快播案”至此落下帷幕。
2016 年 9 月 13 日上午 11 点,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就被告单位快播公司、被告人王欣等作出一审判决,快播公司及四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
被告人王欣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被告人吴铭、张克东、牛文举也分别获刑及被罚款(具体判决见下图)。
从 2014 年 4 月公安部门的侦查开始,历时近 2 年 5 个月,备受关注的“快播案”至此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