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其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滴滴已对该司机即刻封禁
一辆车,一只隐藏的摄像头,每晚11点左右准时守候在首都机场外,专门接空姐订单。连日来,一名特殊的“滴滴司机”在网络引发争议。这名“司机”的另外一重身份,是“熊猫TV”的网络主播,而他直播的内容,正是其在车内与空姐聊天的过程。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由于涉嫌侵犯乘客隐私,滴滴公司已对这名司机做出了“即刻封禁”的处理。
熊猫TV网络主播偷拍空姐
近日,一段“滴滴司机偷拍空姐直播”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在网传的直播截图中,新京报记者看到,一名短发、身穿黑衣的男子手握方向盘,表情轻松。而在副驾驶上,则坐着一名身穿制服的空姐。截图上有弹幕称,同时有5万人在线观看这段直播。
从视频中的画面看,这名司机将摄像头放置在了车辆后视镜附近。由于当事空姐并没有意识到正在直播状态,可以确定,摄像头系事先被隐藏。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该段视频最早在直播软件“熊猫TV”上线,视频中的空姐,系海南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而视频中的司机,则是一名网络主播,认证名为“主播三胖”。在这名主播的直播间,新京报记者看到,共有超过16万网友订阅此账号。直播间提示显示,“主播三胖”每晚11点左右开始上线。
蹲守空乘出口专接空姐单
“此人经常蹲守在空乘出口,接单空姐,他的车后座总是会放很多东西,借口让空姐坐在前排,方便他偷拍。”北京某航空公司空姐王女士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此前,自己的多名同事曾有此遭遇。王女士介绍,事件发生后,公司曾经通过微信,提醒空姐“在乘坐社会车辆过程中,不讨论与工作有关的内容”。
王女士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一张截图显示,因“安置微型摄像头偷拍乘客隐私,上传网络直播,对乘客进行低俗诋毁、言语猥亵,受到多次投诉”,滴滴公司已经对这名司机“即刻封禁,等候进一步处理意见”。
■ 律师说法
空姐可起诉涉事网络主播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原本私密的聊天过程,直播到网络上。这样的网络主播,是否涉嫌犯罪?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巍告诉新京报记者,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直播,是一种典型的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0月10日出台的有关“网络侵害人身权益”司法解释,视频中的空姐可以起诉直播的司机。
朱巍表示,由于事先并不知悉正在直播,视频中的空姐未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言论,对观众数量和扩散范围不知情,因此除了隐私权外,空姐的表达权也遭到了侵犯。
网络直播,尺度在哪里,又该如何监管?朱巍介绍,网络直播属于自媒体传播范围。根据《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网络直播房间须做到包括“标识水印;存储时间不少于15天备查;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对于播出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审核人员对平台上的直播内容进行24小时实时监管”。
不过,由于这一传播形式较为新颖,目前尚无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朱巍表示,相关管理部门正在进行谈论,完善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
新京报记者 王煜 实习生龚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