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虚假招聘骗收伙食费 三人受审)
新京报讯 (记者左燕燕实习生龚晨霞)利用网络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安排工作收取伙食费为由骗取多人钱财。昨日上午,因涉嫌诈骗罪,高某、刘某、崔某三人在大兴法院受审,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
“伙食费自理”每人骗900元
昨日上午,高某、刘某、崔某三人被带上法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高某和刘某、崔某在北京市大兴区某村,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安排工作收取伙食费为由,骗取被害人蔡某、武某等6人每名受害人900元。三人于一周后被控制。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
被害人蔡某称述,3月7日他在赶集网看到一个物流公司招聘货车司机,于是联系了老乡武某从老家来北京应聘,约在公交站见面。
“第一次见面后,对方称工资每个月7000元到8000元,伙食费自理,需要一人交900元。”蔡某说,当时对方给了一个电话,要求去另外一个地方,会有人来给他们安排工作。但到了该地址后,等了2个小时也没来人,才发现被骗,随后报警。
一被告人曾因找工作被骗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被告人之一的高某称,今年年初,由于没有工作,又想到自己曾因找工作被骗,于是和刘某商量也用同样的办法“赚钱”,并把刘某的朋友崔某也拉入伙。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三人中,高某负责签订合同,刘某和崔某负责接人。“他(高某)每月给3500元工资”,负责接人的刘某称。
高某称,他们在赶集网等网站上,以某物流公司名义发布货车司机的招聘信息,有人应聘时就以伙食费的名义收钱。而事实上,他们并没有能力安排招聘信息上写的工作,有时会以培训名义暂时安排应聘人到保安公司当保安,或物流公司干装卸工,但事实上既没有工资,也不负责伙食。
据了解,高某等人大约“招聘”了12人。三被告人辩护律师表示,三人亲属已经退赔了骗款,希望法庭酌情减轻处罚。本案未当庭宣判。
■ 延展
骗子如何通过求职招聘来骗人?
昨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新京报记者输入“北京、招聘、诈骗”这几个关键字,查到了93份判决文书和14份裁决书。从裁判文书的数量上看,近两年,北京市招聘诈骗案件有增多的趋势。2013年8份,2014年38份,2015年56份,2016年前半年已有14份。经梳理部分判决书发现,求职招聘类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
●网络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虚构体检费、培训费、伙食费等
案例:2015年4月至8月期间,在北京市房山等地,李跃龙伙同张某,在58同城等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将应聘人员骗至房山区长阳镇景江物流园,要求他们去北京华亚医院体检,被告人李跃龙与该医院约定医院收取应聘人员每人人民币298元体检费后返给被告人李跃龙和张某人民币150元。其间,被告人李跃龙和张某骗取刘某等48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4304元。
●假装有“关系”帮事主找工作,疏通关系收费
案例:2009年1月,李同新在海淀区,虚构能够帮助被害人入职警察工作的事实,骗取28万元。2010年9月,虚构能办理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的事实,骗取12万元。2011年7月,李同新又冒充兰州军区大校,虚构能够帮被害人儿子上军校的事实,骗取人民币50万元。
●假借“单位”名义骗取求职者信任,收取入职费
案例: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间,被李跃忠先后以“中国城乡信息一体化发展中心”、“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网络信息中心”等单位名义,虚构能办理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以需要缴纳入职费为由,骗取被害人苗某等23人共计人民币42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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