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猪兜风

网约车新政会带来哪些蝴蝶效应?

骑猪兜风 2016-07-29 07:16:32    200736 次浏览

观点

  千呼万唤半年多时间的网约车新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终于出台。对此,几大网约车平台分别给出各自回应。唯一完全“自营车辆、自有司机”的神州专车继续强调其安全标准化的特点;唯一外资企业优步则强调其法人、ICP许可证、数据库及服务器均在中国大陆;唯一有网约车与出租车两个产品的滴滴则表示将推进出租车与网约车的“融合发展”,并设立主要面向出租车的发展基金;成立时间最长的易到则强调“低价竞争”一去不复返,回归价值与服务的竞争———相对而言,大家皆大欢喜,但这个全球首个网约车合法化的新规,将会带来哪些蝴蝶效应呢?

私家车并不等于网约车

  比起征求意见稿要求驾驶员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办法则更改为“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这使兼职司机成为可能。同时,“不能同时接入两个专车平台”的规定被删除,增加兼职司机的运营空间。

  但是,并不意味这私家车就能成为网约车,新政明确提到:私家车从事网约车服务要将车辆改为网约车性质,司机还要申请网约车驾驶员证。对于目前网约车司机中占比最高的“自带车辆的兼职司机”,八年报废机制解除是利好,只是报废标准变为“60公里报废”,与现行私家车报废机制一样,而8年之后也只是不能再做网约车。

  八年报废的改变,对于自有车辆的平台也是利好。“原来我们专车的做法是运营两年多就以二手车行驶销售,保证其新车体验;如果八年报废对其残值自然造成影响,反而使我们必须跑满八年,不仅用户体验不好,我们车辆利用率肯定没有出租车多,也是浪费。”此前,神州专车CEO陆正耀曾就征求意见稿对南都记者如是说。

补贴大战一去不复返

  办法强调“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主要依靠低价以及价格补贴吸引客户的滴滴、Uber将不得不作出改变。据央视报道,近期滴滴与Uber等平台进行30%左右的提价。这样一来,其最大杀手锏将不复存在。

  此外,动态调价是目前网约车平台为了适应运力潮汐变化制定的机制,也是其与出租车价格体系最大不同。那么,动态调价是否属于“明码标价”范畴,也需要地方政府进一步解释。针对频发的隐私安全事件,此次办法比起征求意见稿,详细地指出不得泄露的信息包括“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并明确规定惩罚措施,如果再出现信息泄露或者司机报复情况,平台需要承担相应处罚及民事或刑事责任。

明确政府的前置权限

  在总则里,办法强调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方案的属地化管理原则,除基本牌照发放、信息共享及行政处罚权限外,地方政府还需要对网约车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包括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约束力大大提高。

  在核心价格与司机上,地方政府有新增条例的权限。在价格上,“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地方政府也可以认为需要实行政府指导价;而在司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审核标准中有一条“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也给兼职司机的审核增加不确定性门槛,如地方“限迁”政策就可能在其中得以体现。

  一直介乎于“专车”与“顺风车”之间,以“人民优步”及“滴滴快车”为代表的廉价快车应该归属哪里?嘀嗒拼车在回应里明确区分“拼车”与“专车”的区别:“私家车主在上下班的时间、自主出行意愿的基础上分享出自己的空余座位给顺路的乘客,为此车主需要预设路线。车主只接受顺路订单,而不是任意线路订单。”

  这与征求意见稿类似,当时其明确顺风车“不以营利为目的,预设路线”两个标准,但办法中则将顺风车简单定义为“私人小客车合乘”。如果说“人民优步”与“滴滴快车”是顺风车,则其目前的身份还有待地方政府定义;如果说它们是网约车 ,那么“不能低于成本价”将是其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我们也希望各地在落实新政过程中,能够明确对兼职司机区别管理,进一步加大出行领域的供给侧改革。”滴滴在官方回应中如是说。

  南都记者 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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