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快讯(记者 唐李晗 编辑 吴洁)法晚记者今天获悉,海淀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敲诈勒索案。小明(化名)系海淀区某大学学生,2015年10月,小明通过QQ与嫌疑人许某相识,两人均有同性恋癖好。此后,两人约在丰台区某快捷酒店见面,开房后,许某趁小明洗澡之际,把小明放在床上的iPhone6Plus手机偷走并离开酒店。
小明发现手机被盗后,多次通过QQ要求许某返还。不想,许某以向小明亲友宣扬其为同性恋为由要挟小明。迫于无奈,小明通过支付宝在寝室多次向许某支付钱款,共计人民币5500元。最终,许某于2016年1月14日在丰台区某快捷酒店被民警抓获,海淀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