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到电脑专卖店谎称给公司买电脑和配件,要求货到付款,王某将送货业务员带到通州区西营前街小区,要求对方先搬货上楼后结账,其间趁业务员不注意,将笔记本电脑和配件偷走,穿过小区网吧前门逃跑。用这样的手段,王某9个多月先后作案11次,骗走货物13万余元。
今天上午,被控涉嫌诈骗罪和盗窃罪的王某在通州法院受审。在法庭上,王某认罪。
指控 谎称买电脑要求送货 借机行窃
上午10时,31岁的王某被带进法庭,他扭头看向旁听席,没有看到家人。
王某高中毕业,曾经当过兵。他曾因盗窃被判过刑。
检方指控,自2014年10月起至2015年7月,王某先后在通州广源电脑城、朝阳大悦城联想电脑专柜和广场专卖店内等地,以购买电脑配件需送货为由,将销售人员带至通州多个小区,谎称先搬货上楼,趁销售人员不备,窃走部分货物并编造理由逃离。王某作案11起,被盗物品价值13万余元。
庭审 被告人认罪 称作案多少次记不清了
王某说,他主要骗电脑配件、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他基本上都是把人骗到通州区西营前街小区,“该小区有一个网吧,每次我把业务员带到网吧后门,让他搬货上楼,进入楼门后能够进入网吧,从网吧前门跑。”
王某说,如果送货的是一个人,他就以东西多自己先搬一部分上楼叫人,搬一部分货就跑了。如果对方是两人,他先将一部分货物搬上楼,然后说还有几台电脑送到公司另外一个地方。当开车到了小区门口后,他就会以没拿钥匙为由下车逃跑。搬货过程中,他会将一些配件偷偷藏在自己的包里。
“我每次都是将最值钱的配件拿走。”王某说,就这样骗了几次很顺利。
对于自己骗了多少次,王某说记不清楚了,但每次选择至少一万元的电脑及其配件,卖了大约5万余元,所有钱都被挥霍了。
“我知道自己犯罪了,我认罪。”王某多次表示他没有固定住处,“我也知道警察可能找我,我就找一些不要身份证的小旅馆、小洗浴中心、按摩店之类的地方过夜。骗来的电脑配件卖给一个电脑店和一个在通州西门物美超市门口附近摆地摊收电脑和手机的人了。”
“你卖电脑给电脑店时,收货的人没有问过东西的来源吗?”公诉人问,“我当初跟他说这些配件都是我公司用剩下的,他也没有多问就收了。”王某说。
此外,在骗电脑时,王某还曾顺手牵羊将送货员马某的背包偷走,随后王某使用先前获取的钥匙进入马某的维修店内,窃取电脑主机箱一个和部分电脑配件。
还有一次,王某路过一小区时,看到路边有一辆面包车的车窗没有关上,于是他将面包车里的POS机一部、车辆行驶证等物品偷走。
今天上午,某电脑专卖店的老板张先生来到法庭旁听。
张先生说,2015年7月,王某到他的店里买电脑和配件,当时他让店员刘某去送货,到了通州区西营前街,王某说要搬货上楼,试图拿走电脑配件,但是被刘某识破,随后张先生报警。一个月后王某被抓获。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文/记者 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