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接打手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建议严加管理。”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等30位代表联名递交议案,建议“修订法律、升级管理手段,加大开车打手机处罚力度”,对开车时接打手机实行扣6分处罚,并考虑将其与酒驾违法行为一样入刑。
代表们在议案中指出,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低头族”“手机控”人群中不少人是机动车驾驶员。一些驾驶员对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有共识,但对开车打手机的危害却存在侥幸心理。“开车时接打手机,极易酿成恶性交通事故。”
代表们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开车打手机“扣2分处20至200元罚款”这一条款,修改为“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扣机动车驾驶员6分的处罚”。同时,考虑将开车打手机纳入《刑法》,同酒驾这种违法行为一样入刑,按“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代表们还建议,加大执法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建设更多的高清电子眼,做到每个路口都有高清摄像头,对驾驶员开车打手机行为进行高频次抓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