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猪兜风

诈骗嫌犯每天变换酒店群发短信 分头工作不来往

骑猪兜风 2016-03-16 09:13:11    201004 次浏览

诈骗嫌犯每天变换酒店群发短信 分头工作不来往

电信诈骗正以各种形态侵犯我们的财产安全,每年被电信诈骗团伙卷到境外的赃款就达80多亿元。骗术花样翻新侦查难,冻结嫌疑账户手续复杂滞后,电信运营商实名制“不实”,以及监管部门在诈骗公司登记后的“失察”,都让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之路举步维艰。

道阻且长,要想重拳不打在棉花上,还需从制度、法律、监管等多个环节多措并举。

“您想拥有5~50万的信用卡吗?方便快捷5~7天包下,如需联系:185652132××,小张”。经宝鸡市公安渭滨分局民警确认,华商报记者收到的是条诈骗短信,和他们正侦破的一起案情线索类似。就在1月16日,宝鸡一男子权某因误信“办理大额信用卡”的短信,致银行卡里的14万元莫名被转走。

>>警方的难题

作案手法翻新 境外作案难抓捕

电信网络诈骗高发,警方也开始着力打击。然而,除了层出不穷新型诈骗手段,破案过程中遭遇的侦查、取证、抓捕、处理甚至追返赃款方面的难题,都加剧了办案的难度。

卡和密码都没暴露 14万元咋飞了

2015年10月权某收到一条“可办大额信用卡”的短信,并附有电话,权某并未放在心上。后来资金周转困难,他想起了那条短信,便打过去咨询,对方说可以通过银行内部办大额信用卡,需要提供身份证、银行流水、营业执照。权某用聊天工具把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发给对方,两天后,对方说银行征信没有问题,询问权某每月银行流水后表示额度不够,他们可以代刷银行流水,只要权某去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各办一张银行卡,手机号码留对方的,密码设置成办卡日期,然后在工商银行再办理一张银行卡,存上一笔钱即可。

2016年1月14日,权某按对方所说,办了张工商银行卡和建设银行卡,并告诉对方。1月16日,权某在工商银行宝鸡市红旗路支行又办理了张银行卡,手机号留了自己的,密码设置也只有自己知道,为保险还办理了U盾(但当时没拿到)。随后权某分次在卡上存了140050元。以为一切妥当,等着办理大额信用卡,不想当晚9时,权某收到银行客服短信,140000元被转走。17日,权某赶紧报了警。

经查,被转走的14万有9万元是先被转到之前办理的建设银行卡上,后又被转走;而另外5万元至今未查到去向,对方电话也已经无法接通了。

“对方根本不知道存钱的银行卡的卡号和密码,真想不通是咋把钱弄走的。”离奇的作案手法,让警方也很不解。

不能缺席审判 冻结的赃款难返还

事实上,这种花样翻新的作案手法只是公安机关破案难的一方面原因。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警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常会遇到5方面难题。

侦查难。重大电信诈骗案件大多是跨境犯罪,作案人员在境外采用网络电话,甚至加装改码器后,从境外打进我国电话用户,显示的却是国内某些政府部门的电话号码,如需倒查障碍困难很多。同时,每起案件涉及的银行账号、银行卡数量巨大,侦查工作异常艰巨。

取证难。犯罪主体多头在外,取证难度大。如话务窝点设在东南亚、转取款窝点在台湾,租用的服务器在美国,证据易灭失,难以形成完整证据链。

抓捕难。犯罪嫌疑人多藏匿在境外,赴境外开展执法合作,手续复杂,办案周期长,办案成本高,抓捕难度大。

处理难。由于电信诈骗为新型犯罪,我国法律缺乏专门规定,只能参照普通诈骗犯罪的《刑法》条文定罪及处罚,一些地方的检察、法院对电信诈骗犯罪认识不一,同一犯罪事实不同罪名处理,很多案件无法认定,严重影响打击效果。

追返赃难。目前,每年约有80多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诈骗团伙卷到境外,其中绝大部分被转移、挥霍。此外,按照法律规定,对被冻结的赃款,需法院出具判决书才能返还受害人,由于我国没有刑事案件缺席审判制度,藏匿在境外的嫌疑人抓不到,就难以进入程序,即使赃款被冻结,也无法返还受害人。

>>各方的漏洞

无紧急止付银行制度滞后 运营商、政府部门监管乏力

除了作案人员境外多头散布等因素,警方在国内办案同样会遭遇各种限制,银行相关规定的制约、运营商管理混乱带来的侦查不便、相关部门只审批不监管……都使得警方在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时,即使出尽全力,往往“重拳打在棉花上”。

银行无转账限制钱款转走很容易

“实际工作中,仅是冻结涉案账户这一步都很难,受到银行的各种限制……”省公安厅刑侦局有关负责人坦言,金融管理方面的漏洞和限制,在面对电信诈骗时显得滞后且乏力。

开卡实名制规定落实不到位,大批量的银行卡被犯罪嫌疑人用来实施诈骗活动。比如,2015年7、8月份,安康旬阳连续发生8起电信诈骗案件,2016年1月10日破案后,现场收缴涉案银行卡199张。

网银转账无限制。网银转账在方便人们生产生活的同时,也被诈骗分子大肆利用。目前,各家银行推行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转账均没有金额、次数和境外网上分解资金限制,导致赃款能够在数分钟内被犯罪分子在境外划走。

缺乏涉案银行账号紧急止付手段。很多受害人汇完钱款几分钟内便发觉上当,公安机关请求银行紧急止付时,银行常常以“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权限”、“已下班”等为由予以拒绝。

查询、冻结手续复杂,进度缓慢。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需派员到开户银行查询、冻结涉案账户,但在这个过程中,赃款早被犯罪嫌疑人异地取走。

个别商业银行虽然在协助公安机关查询冻结上做了一些积极尝试,但总体效果欠佳,公安机关查询、冻结涉案账户的速度仍然远远落后于犯罪嫌疑人转账取款的速度。

运营商用户非实名漏洞被利用

电信诈骗随时都在发生,且案件侦破难度很大。省公安厅刑侦局刑警认为,运营商的管理漏洞,客观上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便利:

手机用户仅记名而非实名。目前,运营商及其代理商销售手机卡,随意匹配身份证后就通过各种渠道贩卖,手机卡的真正使用人并不掌握,只是做到了记名登记。每打掉一个电信诈骗团伙,都能缴获成百数千张作案用的手机卡。

捆绑电话业务管理混乱。一些电信企业开发使用的一号通、400、G3等智能电话,具有呼叫、接听转移、捆绑多个电话及隐藏主叫号码等功能,购买人不需出具证件,就可到电信企业或网上购买,嫌疑人利用这些功能,设置多重转接,频繁更换捆绑手机,远隔千里实施诈骗。

另外,网络改号电话使用泛滥成灾。近年来,全国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网络改号电话作案的占90%以上,仅今年上半年,从境外打入大陆的改号诈骗电话就有47亿条。

非法出租网络电话线路时有发生。运营商的个别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向诈骗窝点提供线路服务从中获利,甚至参与其中。

相关部门对诈骗公司只审批不监管

华商报记者专访的王某,他所使用的“小区群发短信器”就是一个三无产品,完全仿真GSM移动通信无线基站,利用移动网络系统网号、频率资源等,伪装成移动基站的邻区,在信息获取点采用大功率的无线信号发射,强迫用户终端(手机)在仿真基站信号中进行登记而造成正常通信中断,或将垃圾短信、诈骗短信发送到用户手机,危害严重。

这类诈骗公司泛滥一方面是缺乏相关规定,无部门监管。有些企业唯利是图,把生产的专用设备、器材和软件公开销售,甚至一些不具备资质的企业也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器材、无线屏蔽器、“伪基点”、改号软件、后台操纵的虚拟交易软件等。目前,国家对这些行为的监管存在空白,没有明确的部门负责。

另一方面是有审批单位却没有跟进监管。2014年,陕西省和湖南省公安机关打掉一批网络投资诈骗团伙,经调查发现,这些公司大都经过合法审批,由于主管部门只审批不监管,诈骗公司“披着合法外衣”干非法勾当畅通无阻。

>>“出拳”的方向

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治理 切断技术设备产业链

事实上,要想切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产业链,除了警方全力出击,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讯运营商、银行等也都需要担负起各自的职责,多措并举,打出组合拳,才可能在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战役中胜出,使“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口号喊得响亮。

陕西出重拳 多部门联合打击电信诈骗

2015年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制度。10月9日,国务院召开部际联席第一次会议,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同年11月陕西省政府批准建立了我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召集人为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明确了政府各相关职能、通讯运营商、银行等各自责任。

会议要求,要切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产业链,警方侦办过程中,要对上下游犯罪追根溯源,全链条侦查经营,彻底打击。对于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商,逐层追查到底。对提供银行卡服务的团伙,要顺线查清收集身份证、组织人员办理、邮寄、贩卖等每一个环节;对于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团伙,要彻底查清非法编写、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个环节。

配合铲除境内地域性诈骗犯罪源头。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等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非实名登记、登记地与使用地不一致的手机、线路一律予以关停。要疏理涉及“伪基站”、“黑广播”、非法无线屏蔽器等违法犯罪线索,配合公安机关顺线追踪。

参与捣毁境外电信诈骗犯罪窝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联系省检察院、省高法,出台《境外电信诈骗犯罪取证标准和规范》;省外办、省财政厅、西安海关、省质检局、西北民航局要对赴境外开展执法合作、押解犯罪嫌疑人回国等工作提供支持。

打掉转取款犯罪窝点。对前期掌握的涉案银行账号和新发现的涉案银行账号,公安机关应依法要求商业银行一律予以冻结,终止其境内外的汇、转、取款业务,并纳入银行系统的黑名单。

省公安厅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研判串并,联手台湾警方开展执法合作,铲除一批长期盘踞两岸的转账、取款犯罪窝点。

封停非实名登记的第三方支付账户

据悉,这次全省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中将重点治理以下违规行为:违规出租电信线路的;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电话卡、上网卡的;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银行卡的;违规办理、使用“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通讯业务的;使用非实名电话卡(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上网卡(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宽带线路的;使用非实名银行卡,以及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

督促包括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内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在开户、POS机申领的各个环节进行实名登记,配合公安机关快速查询资金流向及各类电子交易数据。对于非实名登记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账户,一律予以封停。

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工商局、省银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此工作给予积极配合,特别是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银监局要建立涉案账号快速阻断机制,快速紧急止付,避免和减少群众损失。

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要指导各地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对同类案件的同一行为统一认定,确保打击质量和效果。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银监局等部门,抓紧研究解决新型违法犯罪及非法产业链的定性、管辖、定罪标准,银行、通讯企业等在电信诈骗过程中有无过错、责任,以及冻结的电信诈骗赃款不能及时返还受害人等问题。

对向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交易软件、手机恶意程序、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的,要按照共同犯罪论处;对不具备经营资质从事生产经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按非法经营罪论处。

对情节恶劣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工商局、省银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经处罚教育仍不悔改的,终身禁入该经营行业。

按全国一盘棋思路 由上而下建立快速查询冻结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凤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喜玲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一针见血地指出目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涉案异地银行账户查询、冻结存在困难;另一方面,虚拟改号电话封堵工作落实难度很大。此外,从电信诈骗案件实际来看,仍有相当一部分的银行和通讯运营公司工作中存在漏洞。

她建议,要建立快速查询、冻结工作机制,应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思路,由上至下统一规范实施,特别是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工作的,必须出台相关制度性规定确保顺利实施。

通讯运营商对境外手机与境内通话时要显示境外拨打等提示信息,落实封堵提示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境外使用的银行卡网银转账也应设置相关实名认证措施,杜绝犯罪嫌疑人利用网银转账取现。

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关注电信诈骗已有6年,他也认为电信诈骗“治理重点应该放在通讯运营商和各银行上”。

他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说,2013年全国电话诈骗发案30万余起,群众损失100多亿元,其中使用网络改号电话作案占90%以上。而运营商在这个“诈骗蛋糕”中获得10%的利益,银行获得3%的利益。能分享利益就该承担风险。他建议,今后但凡出现电信诈骗案件,第一时间倒追运营商和银行的责任,由他们对受骗者的损失进行赔付,如果案件侦破、钱追回来了,运营商和银行可以申请退赔损失;如果案件未侦破或损失未追回,运营商和银行就只能自认倒霉——“谁让他们管理不到位、把关不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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