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 昨天(14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见面会。
杨传堂表示,交通运输部已起草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简称《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旨在深化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规范网约车的管理,同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构建多样的出行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出租车行业管理——“全世界的一个难题”
杨传堂说:“出租车行业管理看起来似乎不是一个多么大的问题,但是这项工作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难题。”
近年来网约车的兴起,在给市民提供良好服务体验的同时,也给当地的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当前,我国出租汽车行业正处于新老问题的叠加、新旧矛盾交织的特定阶段,既有观念体制束缚之阻,亦有利益固化藩篱之绊,改革难度之大前所未有。
杨传堂坦言:难度有三,第一难就是统筹兼顾好出租汽车企业、平台企业、驾驶员、乘客等不同群体的利益;第二难在于平衡公众当前利益和行业长远发展的问题;第三难在于推进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服务水平提升的问题。
杨传堂表示:“不管有多大困难,我们都要坚定地推动这项工作。”
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 需要进一步优化
刘小明在回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央广网记者关于份子钱的问题时说到:“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是一种管理模式。”
有了网约车之后,行业的竞争压力加大,收入也随之降低。有司机提到,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想今天欠了公司多少份子钱。
改革能否减轻司机们的负担,刘小明表示:份子钱准确地说是经营的承包费,或者是劳动定额。它是指在承包经营的模式下,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的有关费用,它包含了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所说的经营权等内容。在某一方面,份子钱在我国整个出租汽车发展过程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问题在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管理方式没有与时俱进,需要进一步优化。
网约管理要车“量体裁衣” 适应“互联网 ”发展
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的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
网约车的运作模式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不同,现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完全照用原来的管理制度则不利于网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此,杨传堂表示: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 ”发展的需要。
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
落实“互联网 交通” 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杨传堂表示:此次出租汽车改革正是“互联网 ”行动计划在交通运输领域落地的具体措施。改革的重点放在提升传统出租车服务水平和鼓励网约车新业态的创新和规范两个方面。
通过网约车的发展,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地培育市场的供给增量,满足公众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的需求。再通过“出租汽车 互联网”模式改善和提升传统出租汽车的服务,加强服务质量评价和事中事后监管,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服务体验。
鼓励合乘、顺风车等分享模式发展。目前,平台企业推出的专车、快车等业务产品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运输服务的范畴,而对于在节假日期间或者通勤的时段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等行为,都体现了分享经济的一种出行方式,有利于提高交通资源的利用,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积极意义。
杨传堂希望,通过这些改革措施,让出租汽车行业两种业态都能够得到更加健康的发展,能够让社会公众切切实实地感受到持续提升的出租汽车服务和不断改善的城市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