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网红”是当下最火热的网络流行语之一。从字面意义上看,“网红”是“网络红人”的简称,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网络红人都是严格意义上的“网红”。比如,娱乐明星、知名企业家、公共知识分子尽管也可能是网络红人,但是他们通过将传统媒体上的影响力转移到网络上而走红。今天我们所讨论的“网红”现象,指的是以网络作为成名原始渠道的人。你可以说,他们颠覆了一切精英文化所确立的秩序,一些“网红”的表现还很庸俗和无聊,但是你不得不承认,“网红”是互联网所掀起的社会变革中不容忽视的一支力量。
他们满足了底层年轻人的内心向往
“网红”,原本是“网络红人”的意思。然而在当下,“网红”一词逐渐特指那些依靠秀脸蛋、秀身材、秀美食、秀财富而走红的青年女性。每当媒体提及“网红”,几乎都对其加以挞伐,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知识阶层,更是一碰到“网红”就蹙眉,唯恐避之不及。“肤浅”“拜金”“媚俗”等骂名与“网红”总是如影随形。对这些“网红”的鄙夷和批判,也成为一种主流舆论。
“网红”们走红的方式的确肤浅,粉丝对“网红”的追捧,也确实物质了些,庸俗了些。然而,“网红”们为何能以如此肤浅的方式走红?成千上万的年轻人又为何毫无保留地把热情和时间,献给这些难登大雅之堂的“网红”?对于这些现象存在的内生合理性,鲜见具备人文关怀的思考,这是不应该的。
其实,只要我们愿意试着去理解“网红”现象,年轻人追捧“网红”的真正原因并不难找。“网红”之所以能够依靠发自拍、发美食赢得追捧,不就是因为许多社会中下层的年轻人,需要依靠这些东西来满足自己对现实和未来的幻想,让自己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吗?对于大多已经在社会上立足的成年人,和少数有幸享受较好教育环境的年轻人而言,这种充实精神生活的方式或许过于廉价,过于媚俗了。但对大多数社会中下层年轻人而言,“网红”们那半真半假的姣好面容,逛逛吃吃的悠闲生活,正是他们最真实的内心向往。
对他们来说,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大多数青年都没有机会接受精英式教育,叫他们欣赏曲高和寡的高雅文化,未免有些强人所难,经济上的压力则让他们难以负担日益高昂的文化消费成本,进一步挤压着他们的精神空间,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或许只能在网络上用这种廉价方式寻求精神生活的满足。
我也是年轻人,我幼时的玩伴中,有不少人也是这些“网红”的粉丝。他们可能甫一成年,就挑起了生活的担子。我深知和他们相比,自己是幸运的,有幸生在小康之家,接受高等教育,因此绝不会对他们的精神生活加以批判和鄙夷,而我们的社会也应该有更强的同理心,去理解“网红”现象背后的社会现实。
说“网红”肤浅也好,低俗也好,既不是“网红”自己的错,也不是“网红”粉丝群体的错。社会文化既需要有阳春白雪,也需要有下里巴人。如果要让网络文化环境更加高雅,更加丰富,那么我们就应该对社会阶层差距的根源开刀,让身处社会中下层的年轻人能过得更富裕,更有尊严,让他们能够有余暇和条件去追求更加高雅,更加丰富的精神生活。
试想,如果有一天,每个人都可以走进影院欣赏一场精彩深刻的电影,每个人都可以抽出时间,摊开书本,在阅读中遨游知识与艺术的海洋,那人们又何必要依靠追捧“网红”来填充自己的心灵?努力去创造一个这样的社会,远比坐在清谈室中,高高在上地批判“网红”更有意义。
被强烈需要也可能被无情地嫌弃
尽管在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网红”一词日渐带上了鲜明的贬义色彩,但显然那些以互联网为平台,在极短时间内为大众所知的高度符号化的人物,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味佐料。
在互联网的强大威力下,我们固然看到了许多生活中名不见经传,甚至颇为落魄的“小人物”在一夜之间完成华丽的“逆袭”,成为舆论和商业力量关注的焦点,批量生产名望和利润。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网红”至多是一类快餐式的文化消费品。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多的人口和最活跃的网民,自然也就哺育着全世界最为多元的网络文化。“网红”就是这种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如同薛定谔的猫,这些高度符号化的人物既是存在的也是不存在的。他们没有哲学的深度,只有流行美学的外表;他们流行的全部依据和价值就是被关注、被赞美或被挞伐,并以此满足现实世界里成千上万坐在电脑前那些或许和他们一样平凡,却缺乏他们的胆识的人们的复杂幻想;他们在被强烈需要的同时,也在被无情地嫌弃。
可是当我们列出上面这些泛泛的描述时,一个问题随之而来:那些依靠互联网一夜之间“火”起来的“网红”们,和以往那些依靠电影、电视或新闻事件出名的明星们,真的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吗?为什么出身于传统娱乐工业的明星就是明星,而脱胎于互联网空间的“明星”就成了“网红”呢?当我们关注和消费一位“网红”的时候,我们究竟在想些什么?
一些成熟的社会科学理论告诉我们,人们谈论一个事物的方式,和这个事物本身同样重要。也就是说,我们下意识地将胡歌称为“明星”而将芙蓉姐姐称为“网红”这件事,表明从一开始我们就在心中为两者安排了截然不同的位置。明星是文化消费的对象,但却是一种偶像崇拜式的消费、仰视的消费。消费者的心态类似于在巴黎的寒风中,一边讨好地看着门卫阴郁的脸色,一边瑟瑟发抖等待他放自己进入LV或香奈儿的专卖店中,去买那些贵得令人咋舌的包包。你可以用钱去消费这些包包,但消费的过程和结果,均带有自我贬抑的色彩。这个过程令人们获得愉悦,却无法化解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失落。
但“网红”不同。由于没有经过机制化的选拔过程,他们如同流行文化中的暴发户,没有傲人的履历,没有入行的门槛,有的只是自己的语言和身体。在缺少资本或只有少量资本去装饰和包装自己的情况下,“网红”们在更多时候只能以将自己变成一个话题的方式去攫取网民日渐碎片化的注意力。在网络文化消费者眼中,他们在为互联网世界带来各种笑料和槽点的同时,也毋庸置疑地令网民们获得了他们在传统娱乐工业中绝然无法获得的心理优越感。“网红”的流行,源于其有效地弥补了过于成熟的传统流行工业给文化消费者带来的心理创伤,简直是互联网时代的数字云南白药。
因此,如果说有了互联网之后人们的精神世界比以往平衡和恬淡许多,愤怒感和无力感也少了许多,那么这里面必然有“网红”的功劳。毕竟,没有什么比看着与自己差不多的人当众出丑更能保护我们的自尊,也没有什么能够让我们更强烈地意识到如果自己“豁得出去”,或许同样能够成为一个名人。“网红”成为现代社会的一种十分重要的心灵保护机制,这种机制源于内生的民间文化需求,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也不可避免被全面商品化,但毫无疑问,至少在现阶段,“网红”有着自己宽广而独特的生长空间。
把时间浪费在“网红”是高雅还是低俗、主流还是非主流的争辩中没有多少意义。一个事物能够出现并流行,必然有其社会和文化的因缘。“被需要”和“被嫌弃”作为“网红”文化的两个不可分割的心理面向,深刻地折射出了当下中国社会的种种结构性现状带给人们的焦虑感。人们对“网红”的沉迷,反映了在当下中国那种理想化的、良性循环的“生产-消费-再生产”的社会发展链条目前已难以为继。在这种情况下,“网红”同时承受了人们对于挫败感与无力感、自卑感与自负感、虚无感和不安全感等多种复杂情绪的宣泄。“网红”正渐渐从一件穿起来舒适的休闲外套,转变成如皮肤、骨骼和肌肉一般的身体器官,既能忠实地保护好脆弱的玻璃心,也令我们和其他行走的躯壳一样没什么两样。
只是,到我们发现连自己的身体都已变成商品的那一天,我们的心灵是否还真正属于自己呢?
姑娘,你为什么这样“红”
两年前,生于阿根廷的艺术家阿玛利亚·乌尔曼作了一个决定:花4个多月的时间,通过在Instagram上发照片的形式,把自己打造成一名“网红”。随后,她上传一系列堪称信息量很大的自拍照片,有的精心打扮,有的衣着暴露,还包括自己上钢管舞课程、做隆胸手术的经历,甚至还经历了失恋后吸毒、戒毒然后回归正常生活的过程。
当然,这一切都是假的。在乌尔曼这场行为艺术的后期,她的账号已经收获了近10万粉丝,成为真正的“大V”。然而,乌尔曼的“揭秘”让粉丝大吃一惊:“一切都是按照剧本走的。我用了一个月时间做调查,这个剧本包含开端、高潮和结尾。我染了头发,换了穿衣风格。我在演戏:那不是真实的我。”
艺术家用反讽的虚拟表达,构建了一个真实的“网红”形象——那些粉丝可没有一个是买来的。这似乎告诉人们,只要掌握规律,精心准备,普通人也可以成为“网红”。
尽管缺乏相关数据,不过整体印象足以佐证:在各个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网红”群体中,女性比例要远远高于男性。正如乌尔曼所演示的那样,美女“做什么都是对的”,这反映了互联网简单粗暴的审美逻辑。这些“网红”为了维持活跃度,必须天天晒自拍,换不同的衣服,不经意间露出名牌的商标(很多其实是巧妙的植入广告)。吃美食、健身、旅行、与宠物合影也是“网红”吸睛的常用手段。
单单依赖身体当然是肤浅的,何况一些志在成为“网红”的人未必都有良好的外貌条件。于是,像许多营销方式一样,“网红”也需要讲述一个故事。乌尔曼表演的失恋后吸毒,然后又走出阴霾戒毒成功,就是一个心灵鸡汤味道浓厚的故事。当然,更经典的故事可能发生在中国——前不久“网红”“童瑶”东窗事发并以骗捐被刑拘后,人们才知道这位昔日的“知乎女神”原来是一名男青年,文章中描述的青梅竹马的爱情经历更是子虚乌有。
除了身体和故事,“网红”还需要掌握用新媒体语言与粉丝沟通的技巧。有别于在传统领域出名的人,“网红”往往以草根姿态示人,也志在成为草根喜欢的人。无论是乌尔曼所扮演的初次来到美国洛杉矶的乡下女孩,还是“童瑶”不厌其烦地在知乎上解答情感问题,做每个人的网络闺蜜,都是“网红”与粉丝拉近距离的方式。“网红”和宅男是天生的搭档,后者成就了前者,前者则丰富了后者的业余生活。
当然,并非所有的“网红”都是为迎合粉丝的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心理而生的。我认识的几位网络红人,都是通过自己的才华获得粉丝认可。比如经常在上发表手绘画的同学L,就是通过画笔下的各类植物逐渐积累了数万粉丝,更因四川雅安地震后一幅为灾区祈福的作品而走红;在媒体界深耕多年的学长T,则在个人微信公众号上以《西游记》、金庸小说等文学作品为素材评论时事而成为“网红”。
在传统媒体时代,一个人是否“红”不仅要靠自身的努力,也取决于意识形态、权力组织、传播机构是否给他红的机会。而在新媒体环境中,过去出名所需要的中间力量已不再是必需品(当然这些力量仍在持续地捧红一些人)。从这个角度看,“网红”现象是网络社会运动的表现形式之一,它至少传递了相应社会群体的一类意志。尽管良莠不齐并且与商业利益关系暧昧,但是“网红”现象真切地勾勒出一个平等而自由的互联网世界。
乌尔曼的试验也告诉人们一个普遍的基本事实:成为怎样的“网红”是你自己的选择。表演有开始,有结束,“网红”有红的日子,也有过气的一天。选择用怎样的方式让人记住,事关姿态和尊严。其实,尽管乌尔曼给自己的“网红”事业画上了休止符,但是她扮演“网红”并与粉丝互动的整个过程,无疑成为个人创作生涯中无法忽视的一件作品,这是不是让她更加红了呢?
@阳光明媚岁月静好:我对一些“网红”的印象还是挺好的。比如之前那位从200斤减到100斤逆袭成女神的俄罗斯美女,经常分享健身饮食方面的心得。她经过自己的努力收获了荣誉,取得了事业的成功。这样的正能量是能激励她的粉丝的。有的“网红”会化妆、善穿搭、懂时尚,她们通过网络分享自己的技巧、总结,在一个领域中深受喜爱。
@胡波:几年前一位学生问我,“老师,你上不上知乎?”那时,我完全不知道“知乎”是什么玩意,后来才发现这就是个“圈子”,有些“大神”级的用户以其专业的回答,在圈子内赢得了影响力,成为“红人”。对一些“网红”来说,码字并不是为了“有什么用”,重要的是在圈子里获得足够的认同。自由和多元本就是网络文化的主题,对你不喜欢的“网红”,可以主动屏蔽,不受干扰,不被绑架。但也须知,在你眼中的“没有用”、“不务正业”,在他眼里可能就是“好玩”,甚至拥有一众“粉丝”。
@话八仙:“网红”是消费网民关注度的速生品,他(她)们的走红,不是通过正常的渠道,不是经过个人的努力,而是借助网络推手的包装和炒作,刻意塑造出来的一个虚拟“偶像”。这种“偶像”很多时候是以审丑的形式,把自己打造成吸引人眼球的“四不像”(不像正常人、不做正常事、不走寻常路、不顾别人感受),用以谋取网络之上的不当利益。
@覃建行:提起“网红”,我首先想到的是凤姐,她现在也算得上是一个“励志”典型。现在的“网红”,大多是活跃于微信朋友圈、微博的各种“自拍脸”,他们或是代购、或是段子手。总之有自己的一技之长,长得好看而且会经营自己的形象,也算是有一技之长。
@晋囍:感谢网络,让原本默默无闻的普通人红起来,也让人可以多元化选择偶像。“网红”拥有广泛的粉丝基础,并不比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介红起来明星卑贱。网络人气旺不旺可以有直观的认识。有的明星在网上没多少粉丝,还敢说自己红吗?版面或荧屏上总是被那些老嘴老脸霸占,突然网络上多了一些赏心悦目的新面孔,顿时感觉生活丰富多彩起来。你每天准时守在电视机前看高大上的新闻,我也可以随时拿出手机看平民化的网络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