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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响C2C的丧钟?国家终于表态了

骑猪兜风 2016-01-26 12:04:08    200943 次浏览

敲响C2C的丧钟?国家终于表态了

文/刘瑞刚

B2C和C2C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电商模式,并由此在中国内地诞生了两家世界级的电商公司。关于这两种电商模式孰优孰劣?历来说法众多。 

近日,一则工商总局关于C2C的表态,引发行业思考,并有可能对未来中国电商的走向产生影响。工商总局网监司认为:自然人网店无需办照是特殊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定,不宜长期延续。 

工商总局网监司如此表态背后的深刻含义是什么?要弄清这个问题,就要先弄明白,C2C模式的弊端: 

1,监管难题,个人店主违法成本太低而执法部门监管难度太高

目前中国C2C的现状是:个人卖家不被要求在工商登记备案,导致工商行政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售假者成本几乎为零。 

这似乎可以为淘宝平台上存在假货找到某种托词。来自阿里巴巴官方的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成立了一支超过2000员工的打假工作组,并且在这一工作组提供超过了一亿美金的费用。 

阿里声称,仅2014年,该公司就从淘宝上删除了一亿件侵权产品。 

对于阿里如此丰硕的打假成果,外界是如何评价的呢?2015年,美国服装协会也联合会主席给马云的公开信上声称:尽管已就售假问题进行了多年探索,但尚未取得任何“有意义”的结果。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在于,尽管淘宝关停了很多售假店铺,但大量新的售假店铺又开张了。 

2,C2C引发的假货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中国企业在世界的形象 

国外对于C2C售假的指责,一直没有停息,并且在2015年有了愈演愈烈的趋势。这对于谋求海外化的中国企业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

2015年4月,美国服装鞋袜协会向美国多位证券与贸易官员发出公开信,声称该公司(指阿里)在淘宝网上对假货持容忍态度。 

2015年10月6日,美国服装鞋类协会(AAFA)督促美国政府,再次将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在线交易市场淘宝网列入“恶意市场”名单,原因是淘宝网上假货依旧泛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AAFA并非看不到马云和淘宝在打假方面的努力,不过,AAFA提出:我们的品牌告诉我们,这些努力极不成功,你只要上网站看看假货与日俱增的情况就知道了。 

从某种程度上说,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概念股公司,是国外了解中国企业的一个窗口。但是,因为C2C导致的假货问题,使中国企业的形象蒙羞。 

C2C引发中国电商巨头分道扬镳 

在经过对C2C趋势的长期实践和运营之后,中国的电商巨头最终分道扬镳,走上了截然不同的道路。 

阿里巴巴在淘宝风生水起的时候,推出了天猫。借助淘宝和天猫,以及阿里巴巴的B2B业务,阿里巴巴最终登录了资本市场。尽管来自国内外假货的指责,但阿里巴巴对C2C业务的投入,一直在增加。 

京东最早是做B2C业务,后来通过和腾讯的资本合作,获得了C2C的拍拍网。在经过长时间的运营之后,京东关停了C2C业务。 

通过两家公司的对比,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双方对于B2C的路子是高度认同的,但是在C2C上做出了完全不同的判断。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企业的经营者要从公司角度出发,其基于商业行为做出的判断,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京东之所以采取壮士断腕的决心,不惜牺牲短期的营业收入也要砍掉C2C业务,其根源在于对产品的管控。一直以来,京东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就是开发票卖正品,而这是C2C小卖家不具备的能力。 

经此一役,京东未来面对的供货商,是有着齐全手续的企业,而不是数以亿万计的个人店主。这意味着,京东对供货渠道的管控要简单高效多了。 

而阿里巴巴,因为淘宝的体量太大,尽管这块业务因为假货问题屡次受到批评,但阿里放不下这块业务带来的巨大利益。而商人,通常是从利益来考虑问题的。 

结束语: 

C2C经过早期的野蛮生长,已经初具规模,但正如工商总局网监司提到的:是特殊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定,不宜长期延续。对于那些在C2C上倾注了大量心血的店主来说,他们的出路在哪里呢?

答案,其实也挺简单。那就是把C2C业务变成阿里和京东都高度认可的B2C模式。对于店主来说,这个事情并不难,国家已经降低了创办企业的门槛,他们只需要注册公司然后参与B2C经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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