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猪兜风

移动三高管受贿超800万

骑猪兜风 2016-01-20 06:27:13    200825 次浏览
移动三高管受贿超800万

  禅城区检察院公布年度十大案件 碾压女童案、福利院造假窝案等榜上有名

  昨日,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连续第二年向媒体公布了年度“十大案件”,首度公布了中国移动佛山分公司三名管理人员受贿共计800余万元的案件。另外,在“福利院造假窝案”中,佛山市福利院原院长陈某伙同他人为34人办理假的收养手续过程中,受贿共计210余万元。在2015年“十大案件”中,碾压女童案、“小正非”失踪案、盗取个人信息案等,均是去年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案件。

  文/广州日报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陈结茹

  1 [福利院造假窝案]

  2006年至2014年,陈某在担任佛山市福利院长期间及退休后,伙同佛山市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院院长汤某(另案处理)、佛山市高明区社会福利院院长李某(另案处理)等人,在为他人加快办理收养手续及违规办理假收养手续过程中,与汤某、李某等人共同收受冼某等34人给予的钱财共计人民币212.1万元,其中,陈某个人分得120.16万元。

  2015年2月6日,禅城区检察院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2015年12月25日向法院提起公诉。记者同时了解到,该案将于明日在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入选理由:该案由禅城区检察院自行发现线索并立案侦查,通过深挖扩线,整个系列案共立案侦查31人,其中受贿8人,行贿22人,介绍贿赂1人,并向江门、韶关等地移送线索7条,均已立案侦查。

  2 [移动原高管受贿案]

  禅城区检察院首度披露该案案情。据查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工程建设中心原总经理李卓荣、综合部原副总经理梁永俊、工程建设中心基建室原经理甘斌在2011年底至2014年,分别利用负责项目资格审核、物资采购、基建工程信息管理、工程招标评委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取贿赂人民币287万元、318万元、230万元,梁永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还向时任佛山分公司总经理梁春火行贿财物70万元。9月,经开庭审理,禅城区法院三人判处或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至九年不等。

  入选理由:本案的严肃查处表明,检察机关把国企反腐放到突出位置,严厉遏制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权力寻租滋生空间。

  3 [“毒腐竹”案]

  去年6月24日,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冯某经营的食品铺抽检文业腐竹、三边腐竹,经检测分别含硼砂84.3mg/kg、196mg/kg。9月及10月,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联合食药监局执法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店铺仍在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2015年12月25日,禅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冯某等提起公诉。

  入选理由:该案是检察机关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典型案例之一。

  4 [碾压女童案]

  去年4月20日,禅城区发生无证女司机严某芳在扶西蔬菜批发市场通道上驾驶小轿车碾压女童案。后禅城区检察院综合全案证据,认定严某芳只“一次碾压”被害女童。9月1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经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严某芳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期执行。

  入选理由:作为舆论广泛关注的案件,禅城区检察院通过召开审查批捕听证会,综合运用报纸、官方、官方微信公布案件证据情况并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围观群众的评论逐步回归理性。检察机关以公开、公正赢得公信的做法值得肯定。

  5 [淘宝店售假案]

  从2014年9月起,张某鑫在张某涛(另案处理)开设的“奇迹馆”淘宝网店负责销售工作,在明知销售的离子蒸汽美容器是假冒产品的情况下还销售该商品。截至2014年12月15日,销售金额为70000元左右。2015年10月28日,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张某鑫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为检方首度公布。

  入选理由:该案是检察机关从严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加强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又一典型案例。

  6 [盗取个人信息案]

  2014年2月至5月期间,张某涛、谢某利等18人非法获取驾驶员驾驶档案信息和身份信息,非法持有、使用违背驾驶员意愿办理的银行信用卡,非法修改驾驶档案手机号码,以此盗用驾驶员信息资料为客户代办交通违章扣分业务,导致佛山众多驾驶员的驾驶证信息被盗用扣分。经禅城区检察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起诉,5月18日,法院判处18名被告人七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报曾于2015年6月10日作过报道。

  7 [周氏兄弟涉黑案]

  2007年至2014年,以周彪等周氏三兄弟为首、以广西老乡关系为主要纽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禅城区南庄龙津一带通过暴力或实施暴力相威胁,非法活动与合法经营相互支撑,从事多项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7月,禅城区检察院对19名被告人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共17宗犯罪事实提起公诉。2015年12月4日,禅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上述19人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财产、罚金。

  8 [“小正非”失踪案]

  被告人黄某初因与“小正非”的母亲周某发生争执,产生报复心理,于去年1月9日20时许将“小正非”强行抱走,带回出租屋藏匿。次日上午11时,黄某初在得知警方对其住处周边进行排查后,将小正非放走。去年1月20日,禅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对黄某初批准逮捕。去年4月23日,禅城区法院一审以拐骗儿童罪判处黄某初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本报曾于2015年2月6日及4月24日报道该事件。

  9 [邻居强奸致残案]

  被害人冯某与陈某波原是邻居,其遭遇陈某波强奸(未遂)后,致十级伤残,脸上有永久性伤疤和后遗症。在陈某波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后,冯某提出申诉,禅城区法院再审。

  2015年10月9日,禅城区法院改判有期徒刑四年。由于陈某波无赔偿能力,检察机关引导并帮助冯某成功申请到4.3万元司法救助。

  10 [缉捕“毒枭”案]

  2015年4月14日3时许,禅城石湾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南海平洲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谭某龙;同日22时在广州抓获涉嫌贩毒的陈某生、林某明、许某杰,并搜获毒资人民币70万元及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62.2公斤。5月21日,公安部门对潜逃在外的贩毒团伙头目发布了国际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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