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则“员工上班抢老板网络红包被罚500元”的新闻被网民关注。专家认为,上班抢红包受罚没有法律依据,要设计正向激励赢得员工“注意力”。
据媒体报道,这三名抢红包的员工,最多也就抢了10多元。该公司董事长表示,我就是想发个红包看看哪些人没在认真上班。公司既然定了制度,还刚刚提醒过,就要让制度真正起作用。于是,他在群里发了一个60多元的红包,果然不出所料,一发出去就有人抢了。当天下午,这三名员工就受到了处罚。
有网友认为:“这样是‘钓鱼诱查’,给员工挖陷阱。”也有网友认为,私企老板设立制度监督落实情况是一种管理创新,可以尝试。
对此,广东省律协副会长肖胜方对此表示,由于涉事公司在此之前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准在上班时间玩手机、聊微信,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说,罗老板处罚有关员工并没有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老板可以随意定任意“奇葩”规定,而必须合乎行业特点。
但同样有法学专家表达了不同的观点,澎湃引述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长征表示,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有对职工经济处罚的条款,但在2008年该条例废止后,企业对职工的罚款行为就没有了法律依据。
周长征说,“目前,这是一个‘灰色地带’,国家应尽快明确相关法律规定填补法律漏洞,如果涉及经济处罚,也要规定适用范围、罚款上限、正当程序等,不能让企业形成对权力的滥用。”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立法发展研究所所长刘克希说,“处罚员工要遵循劳动法,这个处罚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员工和企业之间是一种劳动雇佣关系,从职业道德和敬业的角度说,公司付了工资,上班时间员工应专心工作。另外,老板也是公司一员,上班时间发红包,若要惩处应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