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快讯 网络游戏《笑傲江湖OL》风靡一时,玩家众多,团伙三人看出“商机”牟利。今天上午,法晚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三名男子架设该网游私服,收取玩家充值款31万余元,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
2013年10月底,何某通过论坛从一外国人处以3万美元购买了“笑傲江湖OL”网络游戏程序,后伙同厉某、罗某作案。何某负责运营、租用服务器,罗某负责编写、修改程序,厉某负责上传服务端、调试客户端登陆游戏等。三人租用美国、香港服务器,通过私服论坛进行推广吸引玩家。
自2013年11月起,三人运营“笑傲江湖”私服,并通过销售元宝(游戏币)进行营利,收取玩家充值款共计31万余元。
2014年2月,完美公司检测到有人在外地开设私服报警,何某、厉某被抓,后罗某投案自首。三人家属分别向完美公司赔偿损失并得到该公司谅解。
在法庭上,三人认罪。法院审理认为,三人均系初犯,到案后均能积极退赔和弥补被害单位的损失,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何某、厉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6万元;判处罗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10万元。(记者 王子薇 通讯员 江南 编辑 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