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使不投资人
私募股权融资中,跟投人到底如何退出,何时变现?对于这个行业大痛点,36 氪似乎找到了方法。
这是昨天 36kr 官方微博发出的一篇文章的第一段,题目名为《私募股权融资的迅速变现法:融到下一轮就退!》
这不禁令人对股权众筹的未来再生一丝幻想,尤其是那些本身利益得不到丝毫保障的跟投人,这回该能提起勇气搏一把了——平台保障退出,简直好像 P2P 公司给网贷上了保险,稳赚不赔。
等等,你说有保险的 P2P 一点儿都不保险?别着急,36kr 也没说下一轮就退出的股权融资有下一轮呀。
扭曲的对赌
股权众筹也好,所谓的私募股权融资也罢,都是资本市场底部一种融资方式,一般被初创期的中小企业用来融资,作为往风险投资迈进的过渡。
对于融资一方(多为创业者及中小企业)来说,比起债权融资,股权融资都有哪些优势?一是不用操心哪天还债——不确定的账期;二是没有看着就吓人的利息——不确定的利率;三是不会给自己找个债主——不确定的关系。
然而,股权融资对融资一方的风险,也恰恰与这些优势相对应。股权融资的优势是三个不确定性,这三个不确定性也恰恰是投资一方(多为天使投资人或投资机构)所看重的:不确定的账期意味着投资方可以放长线钓大鱼,不确定的利率意味着收益的开放性,不确定的关系则意味着既可以节省精力撒手不管,也可以在关键时刻一声令下。
当混沌的天平倾向于创业失败时,所有的不确定性都将服务于创业者——没有死线,责任有限,不需要欠谁一辈子。而当混沌的天平倾向于创业成功时,这些不确定性就会服务于投资方——养肥了再杀,无限的收益,战略上的调度。
这听起来很矛盾,似乎创业者若选择股权融资,便是只有创业失败才能占到便宜,成功了倒要给自己添堵了。但这种矛盾也很现实,本来绝大多数创业的结果都是失败,也就是说,大多数时候,创业者也就是白白烧了投资人的钱,留下一地鸡毛而已。
出于无奈的现实,创业者大多也只能选择以股权来融资——毕竟银行是不会贷款给他们的。所以,创业者只能空着手去赌,所幸赌注可以后付;而投资人却要用真金白银先下注,所幸回报可能是非常丰厚的。
共赢的前提
有件事要搞清楚,如上文所述,似乎创业失败时,股权融资的游戏规则会令创业者占到便宜。这便宜占是占了,但没有任何意义。这种几率绝高但收获绝少的结果,不是创业者的赢面,自然也不是投资人的赢面。
虽说在某种意义上,创业者与投资人的利益是对立的,二者始终处于博弈的状态,但这种博弈有个前提,那就是公司能发展下去,赌局不会中断。
换句话说,不存在只有一方赚到的可能性。任何一方想要获取收益,都不能破坏赌局本身。
所以,有人试图中断赌局,还保证某一方能赚到,这便是行不通的——因为这种做法破坏了共赢的前提。
这说的自然就是豪言「下一轮就退!」的 36kr 了。
钱不是大风刮来的
为什么?下一轮就退为什么会破坏共赢的前提?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有过公司管理经验的读者应该是心知肚明的,用一句最直白的话说就是:钱不是大风刮来的。
既然谈到钱,我们就先看看「下一轮退出」能赚到多少钱。这里我们不虚拟了,举一个真实存在的例子——在 36kr 上已经成长起来的很不错的项目「海河金融」。
图里的主要信息如下:天使轮估值 3000 万,融资 300 万,理论上这是出让了 10% 股权融到的。A 轮融资 5200 万,类型是新股发行,也就是说估值应该是 1 亿 6000 万(为了便于理解,之后将写作「16000 万」),出让 32.5% 的股权。
虽然这个项目并未适用 36kr 即将推出的「下一轮退出」的规则,但我们姑且套用一下,看看照这个规则来玩,会出现哪些后果:
我们假设天使轮的 300 万融资中有 50% 出自领投人(事实上可能更少,因为 36kr 历来有领投人不过 50% 的传统,比如在此案例的 A 轮中,领投人蒙先生出资显然不足一半儿),那么跟投人共募集了 150 万资金,占到 5% 的股权。A 轮新股发行(增发 32.5%),这 5% 股权面临稀释,在不考虑未知细节的情况下,我们姑且算作稀释到 3.77%。
这 3.77% 股权退出是什么概念呢?股权既然不是债权,这百分之多少自然就并非按照最初出资的 150 万来计算,这也就是我提到的收益的开放性——按照 A 轮估值,16000 万的 3.77%,大约有 603.2 万。
爽!赚翻了,投 150 万(虽然不是一个人投的)赚 600 万,翻了四倍呀!但且慢,这钱从哪里来?
按照 36kr 的说法,是从下轮融资金额中来——呃,等于是 5200 万融资要刨去这 600 万,变成 4600 万了。
于企业来说,这 600 万怕不是多大负担——怎么也是别人的钱,何况我还回购了 3.77% 的股份。但于资方来说,签投资协议时,多少钱用来做什么用,几百万给研发,几百万给推广,那都是白纸黑字敲定的,哪儿容得着你自己回购股份玩儿?别忘了投资人赚到的前提(也即共赢的前提)是企业不断发展,我给你钱是让你发展的,你转手送钱给老股东算哪门子发展?
这事儿不能往深了想,因为再多想一步就是:我为了买你的股权给你钱,但其中的一部分钱是让你买自己的股权用的。等于是,这 600 万钱我给了你了,3.77% 的股份也送了你了,我捞着什么了,我是不是傻——一个大写的「白痴」刻在投资人脑门上。
也许你会说我小题大做了:不就 600 万 3.77% 么,不就是黑历史留下的小阵痛么。前男友给破了处,于你也没多大影响,忍忍就过去了。投资人宽宏大量,不在乎这么点儿吧。
嗯,确实。性质上是有点儿尴尬,但任何只谈性不谈量的分析都是耍流氓。但您也别忘了,这还只是 A 轮,A 轮也有跟投人,这种尴尬还没结束呢。
我们回到数据:5200 万 A 轮,出让 32.5% 股权,其中 2300 万是领投人出的(你瞧这领投比例果然比天使轮低了),那么跟投人这回是占了 18.125% 的股权。
我们假设——假设啊,海河金融发展平稳,A 轮到 B 轮的成长速度不算太快,保持了跟天使轮到 A 轮一样的节奏,那么 B 轮估值应该是从 16000 万成长到 57600 万,正如 A 轮从 3000 万成长到 10800 万。
然后海河仍然以发行 32.5% 新股的节奏融资,融资后估值则是 76320 万,融资 18720 万元。
这时候跟投人喊着「下一轮退出!」了,来,我们把那 18.125% 给退了,稀释后是 13.68%,应该出……10440 万元。
融资 18720 万元,其中 10440 万用来让创业者收拾前男友(回购 13.68% 的股权),还剩下……也就 8000 多万。
我记得 A 轮到手都有 4600 万呢,合着这 B 轮成长不到一倍?
一个大写的「傻逼」同时刻在投资人和创业者的脑门上。
我还发展个屁,共赢个六啊。你去找你的前男友吧。
没有人是傻的
在上一段的例子中,我将 36kr 的规则简化了,实际的操作要更复杂些。
照 36kr 的玩法,回购的跟投人股份只有 20% 留在企业手里,剩下 80% 要出售给新资方,当然这 80% 也是要钱的,结合上文来看显然不是小数。
我是不知道新资方凭什么要受老条款的约束,当然这不是重点——新资方不接盘的话确实是不能够的,让企业自己回购的成本我们上文已经分析过了,基本等于新一轮白融。企业显然不会拿自己的钱开玩笑,不管新资方接不接盘,与其傻傻回购导致融资白融,不如最开始就把回购成本算到融资额里——本来融 4000 万现在融 5000 万好了,本来融 8000 万现在融 18000 万好了。
这也就是上一段在不考虑「80% 出售给新资方」时简化计算的结果,其实是一样的。总之融资额是巨大的,能用在发展上的钱是不多的,新资方是冤比窦娥的,傻逼才会去投的。
在听到「下一轮退出」时,并不需要计算,便足已预料到这个前人给后人挖坑的现状,和后人根本不跳的结果。您投资一半儿都用来回购股权了,还投什么大劲,您这是送钱给人前男友呢?
若说个人投资者也许性格好包容了,您别忘了 A 轮开始绝大多数都是机构投资(主要是个人出不起),理性决策占了主流,谁会去投这种被前男友操得七荤八素,生个孩子还得你接盘的企业?
但是,我都能意识到的问题,36kr 身为一家专业的中介机构,绝不会意识不到。既然真这么做下去无非是给企业带来巨大负担,并且直接堵死下轮融资的可能性,36kr 为什么要这么设计?
你可以说是 36kr just think of tomorrow,至于下一轮再下一轮的事儿,没打算负那么远的责——我先做好手里的业务,吸引到更多跟投再说。
你可以说是 36kr 觉得不能老是企业和投资人赚钱,得给平民沾创业光的机会,所以宁可坑死企业和投资人也要让跟投人退出——当然这说不通,因为没有下一轮的话哪位也是退不出的。
但我并不认为 36kr 会这么情怀或说这么智障,他们应该有自己的算盘。
按照 36kr 这个领投人少投多赚(拿 carry),跟投人多投少赚(交 20% 收益给领投人)还要交管理费的风格(注),跟投人怨声载道是想必的结果。这样还能吸引更多跟投人就不科学了,因此,跟投人「下一轮退出」的口号,当然是用来吸引跟投人加入的重要福利之一。
而且,虽然跟投人占股比例这么高,退出成本惊人,但投得少、占股比例低一点儿的领投人退出,压力是不是会小一些?没错,把「下一轮退出」模式原封不动复制到领投人身上,在投资时再压缩一下领投人比例,最好连 10% 也不要超过了,那么「下一轮退出!」的规则简直是完美运行的。
领投人退出了,跟投人自然没指望——不然企业也他妈不用融资了,送钱给人玩儿吧。愤怒的跟投人该怎么解决自己的问题?不管是和企业、新资方还是领投人比起来,跟投人都是资金较少、名气较低、难以控制舆论的,他们和谁撕逼也撕不过。至于啥时候退出自然就是「明天」了——不知道哪年的明天就是。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些跟投人本身也都是比较富裕的中产阶级,又不可能像一穷二白的农民工那样跳楼讨薪搞个大新闻,本身的尊严也不允许他们赖在谁家门口裹个大棉被睡觉——这种软弱性和妥协性使得跟投人更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不是坑人么?不,根本就没坑人。事实上,跟投人没有遭受损失,反正在「下一轮退出」规则出台前,缺乏议价能力的他们本来也是没办法退出的。到了儿都是无法退出,有了 36kr 的玩法,至少领投人是能退出了,这明明是哈哈一笑大家都好的大好事儿。
可以说,「下一轮退出」简直是股权众筹,呃,私募股权融资领域的创举。其他平台如果都学习一下,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完美解决了——反正领投人肯定能退出,风险全是老百姓的,等于全民出资支持创业了,也符合国家的政策风向,不投白不投呀!
就写到这儿了。我得赶快去 36kr 领投项目了。拜拜。
注:36kr 领投人规则 Q&A:
领投人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权利:
Carry:退出时,要求跟投人缴纳不超过 20% 的收益部分作为 Carry;
投资管理费:融资时,要求跟投人一次性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一般为 2%);
本文作者@天使不投资人首发于微信新媒体:赤潮 AKASHIO(微信号:AKASHIO)-此言此思若潮水,不沾红粉自风流。